臺中市大里區內新國民小學圖書室 開放及借閱辦法
臺中市大里區內新國民小學圖書室 開放及借閱辦法
壹、依據:本校閱讀推動計畫辦理。
貳、目的:
激發閱讀興趣,滿足閱讀需求,強化閱讀能力,培養閱讀習慣。
參、開放時間:
一、上課時間:(一)~(五) 上午 08:40~12:00 ,僅(二)增加下午 13:30~15:55。
二、例 假 日:不開放。
三、寒 暑 假:依志工人力規畫,於假期前公告。
肆、班級使用圖書室規定:
一、各班依課表,於閱讀指導課時至圖書館進行圖書利用教育課程。
二、除表訂時間外,班級需使用圖書館者,請提前於圖書室網路表單登記。
三、使用時,每位學生應取用「書插卡」,一人一卡,以利書籍歸位。
四、本館圖書為開架式陳列,請勿攜帶私人圖書進入書庫;遇閱讀課為該日最後一節時,請將書包
放於城堡區前排列整齊。
五、飲料及食物,不得攜入圖書室內,唯開水例外,但不能帶入地板區內。
六、如有故意毀損圖書及公物情事,依校規議處。
七、班級離開前請將借用之物品及書籍放回集中處,電器之電源關閉,並指派學生整理書架。
伍、圖書借閱辦法:
一、辦理圖書證:
(一)凡本校教職員工生及圖書志工隊,由設備組統一辦理借書證,一人一證。
(二)借書證如有遺失應向設備組登記掛失,並補發新證,工本費 10 元/卡。 未登記掛失致發生
冒用情事,應自負相關責任。
二、圖書借閱:
(一)凡本校教職員工生可憑借書證辦理圖書借閱,不得借用或冒名頂用。
(二)借閱人應自行檢查借閱資料有無缺頁、評註、潮溼、污損或毀損等,如有上述情形,應於借
閱時告知櫃檯人員。
(三)未經借閱手續不得將本館書籍攜出。
(四)借閱規定:
1、學生借閱規定:
(1)每人限借 5 冊,寒暑假時依公告規定。
(2)每次借期 14 天,不得續借。
2、教職員工及圖書志工借閱規定:
(1)每人限借 10 冊,寒暑假時依公告規定。
(2)每次借期 14 天。
3、書箱借閱規定:
(1)限以教師為代表人辦理借閱,負責書箱借出及歸還,如有遺失應依本辦法相關規定賠償。 (2)教師可用班級代表簽放置於欲借用之書箱上,設備組和圖書志工清點好後會送至班級。
(3)每人每次限借一份書箱。
(五)逾期罰則:
1、學生逾期則發下催繳單,逾期14 日進行電話通知,逾期一個月則發下賠償通知單(如附件一)
並減少總借閱量為2冊,經兩個月無再次逾期情形使得回復原借閱量。
2、經催繳一個月仍未歸還書籍,視同遺失,應依本辦法相關規定賠償; 離校時(離職、轉出或
畢業等)如未歸還書籍,亦視同遺失,賠償後始可完 成離校手續。
三、遺失或污損所借圖書、視聽資料者,應依下列方式賠償:
(一)賠償原書:為同一出版社之同一版本圖書,或更新版之圖書。
(二)為絕版書時,依下列標準計價賠償:
1、以新臺幣定價者,依該書定價賠償; 以外幣定價者,依賠償當日匯率換算後計價; 套書無
單冊定價者,以平均單價計價。
2、視聽資料統一以新臺幣 500 元計價。
3、遺失圖書、視聽資料,經繳納賠償後,不得請求退款。
4、附件遺失需整套賠償。
四、凡不遵守上述規則且經勸導無效者,取消其借書權利。
陸、資訊設備使用注意事項:
一、禁止事項:
(一)違反著作權及相關法令。
(二)任意變更電腦設定。
(三)下載或安裝非本校資訊組提供之軟體。
(四)影響網路安全或閱覽秩序,如:散播電腦病毒、大量資料傳輸,導致網路 癱瘓。上網遊戲、
聊天、散播謠言、攻擊、謾罵、瀏覽色情、暴力、賭博、 犯罪及有違公序良俗之文件檔案或
網頁等。
(五)任何形式之商業行為。
(六)其他違公序良俗之行為。
二、有關罰則:
(一)若有故意毀損設備之行為,需負損壞賠償之責,應回復設備原有功能水準, 如委託本校代為
回復,應按市價負擔賠償金額。
(二)如違反使用禁止事項不聽勸阻者,立即停止其使用。
柒、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親愛的________家長您好:
您的孩子借閱的圖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逾期一個月以上未還,依照圖書室借用辦法之規定須進行賠償。賠償辦法為以下
(一)賠償原書:將原書交回或購置為同一出版社之同一版本圖書,或更新版之圖書。
(二)為絕版書時,依下列標準計價賠償: 以新臺幣定價者,依該書定價賠償; 以外幣定
價者,依賠償當日匯率換算後計價; 套書無單冊定價者,以平均單價計價。
提供您購買建議購買區域:
一、可以進行網路訂書,到讀冊生活有時候可以看到比較便宜的二手書
https://www.taaze.tw/index.html
二、可以進行網路訂書,到博客來會有一些折扣
三、到實體書店買書
若是有任何問題,歡迎您致電04-24852863*715與教務處設備組 沈育生組長連繫
親愛的________家長您好:
您的孩子借閱的圖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逾期一個月以上未還,依照圖書室借用辦法之規定須進行賠償。賠償辦法為以下
(一)賠償原書:將原書交回或購置為同一出版社之同一版本圖書,或更新版之圖書。
(二)為絕版書時,依下列標準計價賠償: 以新臺幣定價者,依該書定價賠償; 以外幣定
價者,依賠償當日匯率換算後計價; 套書無單冊定價者,以平均單價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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