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力行傳福音 趙承恩宣教師
筆者和太太初結婚時,太太說了一段話:「沒想到多了這麼多未信耶穌的親戚!」太太作為牧二代,她自己的親人大都經已信主,而筆者的家人則多是信奉民間宗教,所以當我們結婚時,太太頓時發現多了許多未信的親屬,可以向他們傳福音。筆者的親屬未信主,應否是太太的責任呢?筆者並沒有細想這個問題,但是筆者卻見到太太很自然地將未信的親屬,視為自己傳福音的對象。
誰是我們傳福音的對象?廣義來說,只要是未信耶穌的人,就是我們的福音對象,問題是我們是否意識到他們都有福音的需要,要向他們傳福音。當然,如果範圍太廣,我們便會無從入手,也會使我們疲於奔命,所以我們需將範圍縮窄,可以先關懷生活圈子中的未信者。而向生活圈子中的未信者傳福音,往往最困難之處,並不是有沒有開口向他們傳福音,而是這些熟悉我們的人有沒有看到我們信主後有所轉變,或是有沒有履行到在地上的責任。
例如:
1. 我們是否與人親愛和睦,以友善、平和的方式與人相處?
2. 作為父母的弟兄姊妹,我們是否在子女面前心口如一,不是「在教堂一套,在家裡又另一套」?我們能否活出基督的樣式,教養孩童活在上帝的旨意當中?我們會否以培養子女的信仰為先,視子女與上帝的關係為優先,幫助他們與上帝建立良好的關係比其他事情更重要?
3. 作為子女的弟兄姊妹,我們是否願意與未信的父母分享福音,或是讓他們看見我們信主後生命的改變,例如對他們更孝順,讓他們更容易接受福音?
4. 作員工的,我們是否盡責於自己的崗位,竭力完成本份的工作?在工作時誠實和公正地處理事務,好讓同事覺得我們是誠實可信靠的人?
5. 作上司或老闆的弟兄姊妹,我們是否願意善待下屬和員工,不隨意責罵他們、不偏私、亦不剝削員工應有的功酬,而以幫助員工在各方便成長為目標?
這些轉變不是一種人力自身的改變,也不是一種律法主義,而是讓上帝從我們的內心開始,改變我們的心思、意念和行動,讓我們在世上活出完全不同的價值觀。讓我們身邊的人親身體會到上帝的福音,真能改變一個人的生命,甚至惠及身邊的人。福音,就從我們的身體力行中展露出來。
LFMC
今年12月31日(主日)晚教會將舉行「鑽禧佈道會」,邀請了吳振智牧師擔任講員,跟我們分享世人都在追求的愛,上主永恆無盡的愛。當天全港到處有除夕倒數,加上前前後後都是假期,當人人都為節慶狂歡或安排外遊時,你會為上帝留起這一天嗎?為甚麼要留起這一天?是因為「愛」,對上帝的愛,對朋友的愛。無錯,這對我們無異是一個很大很大的挑戰,自己不去狂歡、不外遊留在教會參與佈道會的準備工作,已經是一個莫大的挑戰,還要邀請想狂歡要外遊的未信朋友來參與佈道會,真的難上加難。就願我們自己先踏上信心一步,為自己及為未信的朋友禱告,看看上主如何為我們敞開天上的窗戶,藉著我們的手,祝福我們所愛又未信的親友。
我們都是這個世界一顆小小的「螺絲 」,毫不起眼,每天忙忙碌碌的去完成一個又一個任務,有時都會質疑人生有甚麼意義。然而,當你願意被上帝所用,憑信心先踏出一步,讓祂透過你去祝福身邊的人,當你看到別人因為你而變得更好、更喜樂,你就會明白生命真正的意義。
「梁發人」,上帝正等待你願意參與祝福他人的行動。「梁發人」,教會這個家期待你一起來參與鑽禧各項盛事,共進情誼,共証主恩。
你的牧者
玉英(Grace)
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