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民主法治教育精神於學習情境中,由同學選出班級幹部協助導師班級管理,積極實現民主國度的法治經驗教育外,是讓學生感受個人與團體間的互動方法之一。
組織方式:
班會中導師指導下,依學生自由意志提名票選出幹部。 獲選的班級自治幹部應克盡職守,發揮服務精神,若有違背上述精神,教師當加以輔導。
幹部職掌:
1.班長:綜理全班事務。對外代表本班。各種集會負責本班之整隊。領導參觀活動。傳達學校報告事項。掌握全班同學動態,適時報告反映。協助導師處理班級內偶發事件及處理。
2.副班長:協助班長處理全班事務,如遇班長請假,代行班長一切職權。
3.風紀股長:負責維持班級秩序。
4.學藝股長:每日收發應繳之各項作業,並條列未準時交作業名單。
5.服務、環保股長:督導本班值日生進行清潔之工作。督導教室及環境整潔維護工作。
6.教室值日生:教室整潔之管理。準備粉筆、黑板、板溝之擦拭。每天最後下課教室門窗、燈光之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