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退休金計算查詢系統【公務人員】
進入教育部學校教職員退休金查詢系統【教師】
公務人員具有新舊制任職年資逾三十五年,如何取捨其新舊制年資參考資料
退休金查詢請先瞭解下列資料再查詢:
一、退休條件:
1、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自願退休:一、任職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二、任職滿二十五年者。
2、教職員任職五年以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即退休:一、年滿六十五歲者。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職務者。
3、教師或校長申請退休者,除特殊原因外,其退休生效日以二月一日或八月一日為準。
4、教師於年滿五十五歲時,得自願提前退休,並一次加發五個基數之一次退休金;年齡未滿五十歲具有工作能力而申請退休者,不得擇領月退休金或兼領月退休金。
二、退休年資:
公務人員退撫新制於民國84年7月1日實施之
學校教師及未銓敘職員退撫新制於85年2月1日實施之
因此退休年資分為二段:舊制年資和新制年資
例如教師59年8月1日任教職至88年8月1日自願退休,以85年2月1日為退休新舊制年資分隔日,其舊制年資25年6個月,新制年資3年6個月。
三、對照公務人員官職等:
本退休金計算查詢系統,係以一般行政機關為範例,因此以公務人員官職等為輸入依據,同仁須將薪級表(元)對照公務人員官職等;若不知自己薪俸表多少,請拿出當月總務處出納組發給同仁薪餉明細單中薪俸一欄數額,再查詢下表(目前本俸待遇)一欄同數額者對照公務人員官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