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1月1日起國民旅遊卡新制內容宣導
一、使用國旅卡刷卡消費日不限於休假日。
二、應休假天數規定:當年具有超過10日之休假資格者,至少應休假10日,未達10日休假資格者,應全部休畢。
三、休假補助費:以16000元為限。未達10日休假資格者,以每日1600元計算。
四、休假補助費區分:
(一)具有超過10日休假資格者:觀光旅遊額度及自行運用額度各8000元。
(二)未具10日休假資格者:按所具休假日數,以每日1600元計算,補助8000元以內屬自行運用額度,其餘則屬觀光旅遊額度。
五、配偶或直系血親因身心障礙、懷孕或重大傷病,於當年確實無法參加觀光旅遊,經服務機關認定者,當年補助總額均屬自行運用額度。
六、當年無休假資格或休假資格未達2日者,酌給相當2日之休假補助費(3200元),屬自行運用額度。
七、珠寶銀樓業及儲值性商品納入補助範圍,惟水費、電費、瓦斯費等仍不得刷卡申請補助。
八、跨年度使用國旅卡刷卡消費,依實際刷卡消費日期之年度請領該年度之休假補助費,不得擇一年度請領。
九、因新制放寬自行運用額度使用業別,消費前應先至國旅卡網站查詢是否為特約商店或致電特約商店洽詢,以利申請休假補助費。
十、使用國旅卡刷卡消費雖不限於休假日,惟仍應注意並遵守辦公紀律,不得於執行職務時間刷卡消費。
十一、如與特約商店串通真刷卡、假消費,請領休假補助費者,一經查獲,除涉及詐欺取財、偽造文書行為,應依刑事法令處斷外,將依懲處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及追繳已請領之休假補助費。
十二、於旅宿業國旅卡特約商店自行經營之附屬營業場所之消費,如經國旅卡檢核系統檢核列為合格消費,仍得按其業別,列入觀光旅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度補助。惟部分觀光飯店或旅館等雖經審核為旅宿業特約商店,其附設之餐飲部門採委外經營,如非列為國旅卡特約商店,於該餐飲部門之消費,不得予以補助。
十三、刷卡交易如透過非國旅卡特約商店之第三方行銷公司刷卡訂房,刷卡對象為該第三方,而非特約商店本身或其官網直接訂房,則該筆交易不符合國旅卡使用規定,不得請領休假補助。
十四、下列行業商店排除於國旅卡特約商店範圍:
1.舞廳。2.酒家。3.酒吧。4.特種咖啡廳茶室。5.僱有女服務生陪侍之聯誼中心、俱樂部、夜總會、KTV等營業場所。6.有色情營業之按摩院、油壓中心、三溫暖、浴室泰國浴、理髮廳、理容院、休閒坊、護膚中心等場所。7.色情表演場所。8.妓女戶及暗娼賣淫場所。9.職業賭博場所及利用電動玩具賭博之場所。10.除前開列舉者外,考量「不妥當場所」仍屬不確定概念,其範圍可能隨公務員業務屬性及社會變遷而有所不同,為避免列舉範圍有所疏漏,其他經依個案情節認定為不妥當場所或場所性質確實不易察覺辨別者
,以涉足之公務員有無實際不妥行為為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