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Sep 05, 2018 3:59:57 AM
一、比賽日期:
二、比賽地點:
三、參加辦法:
四、評分辦法: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6日~10月27日(星期五、六)兩天
本校運動場觀眾席區域。
(一)依競賽規程總則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二)以系(所)為參賽單位。
(三)歡呼區域依體育教育中心劃定,由各參賽單位抽籤選定(兩天之區域均採抽籤選定)。
(四)各單位區域,原則上可以容納20至30人,各單位參加歡呼比賽人數,以不超越各單位分配區域為限。
(一) 評分標準如下:
(二) 凡運動會賽程時間內,採不定時評分方式,每天上下午各評分一次。
(三) 評審委員:由各系推派教師一至四人擔任,唯該系教師不評定該系分數。
(四) 名次判定:依全體評審委員所評分數加總評定名次。
五、獎 勵:
六、申 訴:
前六名頒給獎盃乙座。
依競賽規程總則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七、本辦法經真理大學建校53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