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6.04
(一)健康檢查
114年度獲健康補助檢查之同仁,如已完成健檢者,請攜帶收據正本至人事室辦理核銷程序。健檢請把握時效於114.09.30前完成,以免喪失個人權益。本年度如欲放棄健檢補助的同仁,亦請及早告知人事室,便於安排次一順序受檢人員。健檢費用為4500元,請同仁盡量把補助費用請滿,實際健檢費少於補助費用還是要繳庫。
(二)出國請假
暑假出國請同仁配合以下事項:
1.教師:填寫紙本出國報備單。(如為學期中出國-除紙本報備單外,須另至差勤系統申請)
2.公務人員、技工工友及兼任行政職之教師:
(1)填寫紙本出國報備單。
(2)線上差勤系統申請(路徑:差勤-差假申請-出國或赴大陸)
(相關表單申請請詳閱1111123人事室公告)
(三)禁止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
市府來文: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違反者倘未於服務機關學校清查據實以告,經發現後應由各用人機關學校,本於權責予以適當處置案。
(四)性別平等規範宣導
1.請大家務必遵守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教育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及跟蹤騷擾防制法。
2.營造友善職場並落實性騷擾防治措施,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業經113年5月8日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公開揭示於本校網站,請同仁務必遵守,以免觸法。
(五)新學歷改敘
如有取得新學歷之同仁務必於114年7月31日提出改敘申請
(六)暑假上班(兼行政人員)
1.暑假上班
全日班7/1~7、8/25~8/29
半日班7/8~8/22
2.國旅卡核銷(~7/31前,消費完畢記得列印申請表送人事室核銷)
(七)個人資料異動
凡同仁有住址、電話、電子信箱…等個人資料異動者,惠請洽人事室修正。
114.03.05
1.本校教師欲參加114年全國介聘(期程已公告於資訊服務入口網)或市內介聘(教育局尚未公告期程)者,務必於4/2(三)下班前將本校申請表(如附件)送人事室,俾利後續作業。 附件
2.加班申請單已批核完成,有送申請表的教師記得到人事室領回,領回後線上申請加班於3月第一個週六,並夾帶申請表當附件。
114.02.19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期初報告事項
一、113學年度第2學期新進同仁
1.代課教師:邱學雄(體育類科)
2.代課教師:盧煜展(社會類科)
教師兼行政同仁
1.輔導處代理主任:胡唯毅
2.心輔組長:張郁婕
二、113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事宜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114.03.14。
(二)原申請有案之同仁,人事室業依據113學年度申請之紀錄,已直接繕製申請書,請至人事室領取申辦。
(三)如有異動者或第一次申請者,請於2月底前至人事室領取申辦。除申請表外,第一次於本校申請者請附戶口名薄影本。
(四)大學請附收據,附影本者請記得「簽名」,轉帳繳費者,除附轉帳證明外,須再附原註冊單。
(五)教育部 112 學年第 2 學期起實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
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每學期已直接於註冊繳費單扣減1.75萬元,與子女教育補助無法重複請領。經查子女教育補助額度較高,如同仁擇領子女教育補助,提醒須將教育部已扣減之1.75萬元款項退回學校。
三、114年度獲健康補助檢查之同仁:
獲分配健檢補助名單業已電郵及公告,如已完成健檢者,請攜帶收據正本至人事室辦理核銷程序。獲分配而無法執行者,請於114.03.31前告知人事室,以利安排候補人員。健檢請把握時效於114.09.30前完成。
四、114年度國小(含幼兒園)市內教師介聘及全國教師介聘案
申請書將依據教育局公告市內介聘期程後,再行通知教師申請,請教師「審慎評估」是否參與114年度市內或全國介聘。
五、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
(一)服務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聘約有效期限內)、專任運動教練及教保服務人員(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並請優先使用本市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諮商輔導支持服務。
114年仍由原委託單位-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高雄分事務所延長服務至114年3月31日,嗣後若有異動再另行通知學校知悉。
(二)服務內容:提供教師(含教保服務人員)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專業諮詢服務;以團體諮商或工作坊方式,幫助教師自我覺察及統整;心理危機介入及其他支持服務。
(三)服務流程:由教師(含教保服務人員)自行或經教師(含教保服務人員)同意後由學校協助提出申請,由本局受託單位(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高雄分事務所)受理協助媒合諮商輔導人員與教師進行諮商會談。
1.服務專線:07-3333221分機209,張小姐。
2.本市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平台(https://reurl.cc/nN8vmX)(連結如附件):我要預約-填寫預約表單。
(四)服務原則:
1、教師申請本方案個別諮商輔導,每人每年以5次為限,但有特殊狀況者,經受託單位認定後,不在此限;申請本方案之團體諮商輔導,每人每年以參與1個團體諮商輔導為限,但有特殊狀況者,經受託單位認定後,得增加至2個團體諮商輔導。
2、提供支持服務之相關工作人員,含學者專家、精神科醫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行政人員、業務佐理人員或曾任辦理支持服務之相關人員,應遵守醫師法、心理師法、社會工作師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及專業倫理規範。教師諮商資料或紀錄蒐集、處理及利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3、學校不得因教師接受本支持服務,而就其工作、成績考核及其他相關權益為差別待遇。
4、服務對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適用本服務方案:
(1)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之校園性平事件行為人。
(2)經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屬實之校園霸凌事件行為人。
(3)經學校依教師法進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處理程序之教師。
(4)其他經本局認定不適用本辦法之教師。
六、 訊息公告處(請同仁多加利用查詢)
資訊服務路口網-訊息看板
七、重要宣導事項
(一)請嚴守『教師法』及『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之規定,以免觸法。
(二)重申相關差勤宣導
1.上班時間如不克到校、或有外出需求,請確實依規定辦妥請假事宜。
2.「公假」需符合請假規則所列要件,爰請檢附相關證明(如奉准公文、活動簽案、…等)。
3.連續請病假2日(含)以上者,應檢附醫療機構診斷書。如係申請延長病假,必須檢具公立醫院出具之證明書,或全民健保特約地區等級以上醫院(不含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及健保局聯合門診中心之診斷證明書。
4.導護值勤完畢後,記得上差勤系統登錄加班。導護輪值6小時加班時數請申請在輪值後當周六、日,請參閱112.04.21公告。
(三)性別平等規範:
1.請大家務必遵守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教育平等法、性騷擾防
治法及跟蹤騷擾防制法。
2.營造友善職場並落實性騷擾防治措施,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
申訴及懲戒辦法,公開揭示於本校網站,請同仁務必遵守,以
免觸法。
3.本校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1)申訴專線電話:07-5565940#51
(2)申訴專用傳真:07-5565846
(3)申訴電子信箱:loverinf@kcg.gov.tw
(4)受理申訴單位:人事室
(四)禁止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指員工在工作場所或執行職務時,遭個人或集體以持續性言語、文字、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等行為;或遭主管人員藉由權力濫用而對員工為持續性之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其處於具有敵意、羞辱、被孤立或不友善之職場環境,因而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工作之進行。
職場霸凌申訴窗口/電話/信箱:
對象/專責窗口/電話/信箱
職員、約聘雇人員、教師/人事室
5565940#51
loverinf@kcg.gov.tw
職工/總務處
5565940#31
paulwalkertw@gmail.com
(五)兼課(職)及進修申請
1.教職員兼課(職),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提醒有此規劃之同仁,務 必事先以書面報經學校核准。
2.教師進修申請,應經服務學校同意。另請取得較高學歷同仁,於拿到畢業證書時即速交人事室,俾憑辦理改敘,以免影響權益。
(六)本校開放教師因職務需要申請平日上午8時前、下午4時以後非上班時間在校加班一案
1.加班流程與操作說明。(業已寄mail通知)
2.請教師秉持誠信原則覈實申請,加班之起迄時間、辦理之業務內容應自負舉證責任,倘有不實經舉發,須自行負責,倘涉及相關法令,依規定處理。
114.1.8人事室報告
一、出國旅遊相關注意事項
寒假出國請同仁配合以下事項:
1. 教師:填寫紙本出國報備單。(如為學期中出國-除紙本報備單外,須另至差勤系統申請)
2. 公務人員、技工工友及兼任行政職之教師:
(1)填寫紙本出國報備單。
(2)線上差勤系統申請(路徑:差勤-差假申請-出國或赴大陸)
(相關表單可至人事室領取)
二、114年寒假相關補班、課及放假說明
1.寒假:114.01.21(二)-114.02.10(一)
2.114.02.08(六)-兼行政職務人員正常到校上班
(1)寒假半日班114.02.03(一)
(2)寒假全日班114/1/21-1/24、2/4-2/10
3.114.02.11(二)-開學日-正常上下班
三、114年健康檢查錄取名單-另行公告
因114年教育局尚未確認健檢預算,請俟本室公告錄取名單後再進行健康檢查。
四、市府114年員工心理諮商服務
為協助並解決員工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並強化身心健康,市府提供現職員工心理諮商服務,本(114)年委託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好加在心理諮商所共2家機構提供服務。
一、本心理諮商服務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委託機構、地址:
1.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2.好加在心理諮商所:高雄市苓雅區苓雅一路15號3樓。
(二)預約方式:
1.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電話:07-7513171轉2227、2228
2.好加在心理諮商所:
(1)電話:0975-733510、0965-833510
(2)線上表單預約:https://reurl.cc/04Knyk
(3)官方Line:@haojazai
(4)電子郵件:haojazai@gmail.com
※備註:以官方Line、電子郵件方式預約者,請寫姓名、電話、服務機關、職稱、年齡、性別、主要問題簡述、方便電話初談的時間。
(三)提供之諮商服務類型:
1.個人諮商服務:範圍涵括身心壓力、家庭、情感、人際溝通、生涯規劃、職場組織管理等面向。
2.攜眷諮商服務:於個人諮商服務範圍內,如經心理專業之諮商服務人員評估有必要本府員工與其眷屬(眷屬最多2人)共同參加諮商,以個人諮商時數2小時計,並列入員工個人年度免費心理諮商時數。
3.團體諮商服務:組織變革管理、創傷壓力事件、績效改善、組織氣候分析、重建團隊士氣、焦點團體訪談等議題。
(四)申請服務條件(免費時數):
1.本府現職員工每年每人得申請個別諮商服務6小時。
2.本府各機關每年得申請團體諮商服務6小時。
(五)服務對象: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員工,並請諮商時出示員工證以利核對身分。
(教育人員請優先依年度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實施計畫辦理-114年目前由原委託單位-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高雄分事務所延長服務至114年3月31日,嗣後若有異動再另行通知)
服務專線:07-3333221分機209-張小姐
服務平臺:https://reurl.cc/WN8OML
預約表單:https://reurl.cc/eGkMbm
(六)諮商服務之時間與場所:
1.諮商時間:
(1)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週一至週五09:00~12:00、14:00~18:00。
(2)好加在心理諮商所:週一至週六10:00~21:00。
2.諮商場所:原則係以委託機構地址為主,另得視員工需求以通訊諮商方式進行。
(七)保密與其他事項:
1.同仁於申請後至諮商時數用罄前,隨時可以終止諮商服務。
2.本諮商服務(包含個人、攜眷及團體諮商)皆符合諮商專業倫理守則與心理師法相關規定,並對於申請者之資料與各項紀錄皆有保密義務。
3.對於負責保管與保密之各項諮商資料與紀錄,申請人得提出提供本人諮商個別記錄,並不得拒絕。
4.為確保本項資源確實提供予本府員工,委託機構於接獲申請時,將與本處確認使用者身分,本處僅做確認身分是否為本府員工,並不做其他用途,員工之服務機關亦不會得知。
二、有關本心理諮商服務相關資訊,業掛置市府「員工關懷網>健康面>心理諮商」,請同仁參考運用。
113.12.11人事室報告
一、校慶請假
12/21(六)為本校校慶,全體教職員工皆須到校,並於12/23(一)補假1日,倘校慶當日請假(所負責工作自行委託代理人),應完成線上請假流程。
二、EAP宣導
為照護本府同仁心理健康,提供心情溫度計(簡式健康量表BSRS-5)之資源如下連結,請同仁自行參考運用,適時瞭解自己情緒困擾程度,尋求專業資源協助,養成自我健康管理的習慣。
心情溫度計(請點我)😁😡😭🥳
~為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本校同仁都要秉持理性溝通,不應該有辱罵、霸凌等情形發生~
113.11.6人事室報告
一、112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通知書
於共識會現場核發,請同仁確認簽收,請學年(科任)主任協助將年級簽收單簽畢後繳回人事室 ,今日不克出席之同仁,請會後至人事室簽收領取。
二、114年健康檢查登記
114年健康檢查意願調查表單,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的同仁前往登記(113年已獲補助健檢者,請勿登記)。
~表單填至12/31截止~
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qcz7P6X9oAQUhFps8
三、115年退休登記
115年退休登記開始,自即日起至12/31日止,有意願登記同仁,請填寫調查表。(有電子附件,請自行下載或至人事室領取空白表)
說明:
(一)退休條件者:1.服務年資滿25年。
2.服務年資滿5年且年滿60歲。
3.如選擇支領月(兼)退金或須先符合各年度指標數。
(115年公務人員=90且年滿60歲,校長及教師=84且年滿50歲)。
(二)登記日期:即日起~113.12.31。(本表填妥後於期限內送人事室)
(三)請同仁審慎考量相關事項,請勿一再重覆登記。 附件檔案下載
四、代理教師年終獎金
為辦理113年年終獎金,代理教師如112學年度非在本校服務者,請填寫調查表,俾利辦理年資併計,計支領取年終獎金,即日起請至人事室領取表單。
人事室113.08.27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期初報告事項
一、113學年度新進同仁
(一)正式教師:邱璿芝(導師)。
(二)代理教師:陳美柔(普通)、吳宗諺(體育)、曾庭偉(體育) 、曾智傑(英文)。
(三)代課教師:洪季芳(閩南語)、吳梅霖(健康)、余俊佐(社會)、洪瑞憶 (體育)、楊浚裴(藝術美勞)。
二、委員會改選事宜
(一)本校113學年度教師考核會及教師評審委員會,選票於會時(8/27)發給,請教師同仁在會後,將選票投入票箱,投票截止時間113.08.27上午11點30分止,隨後在人事室開票,歡迎同仁前往指導開票作業。
(二)二會委員任期自113年9月1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
(三)二張選票均請各分別圈選3人,超過3人者或塗改者無效。
三、113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事宜
(一)收件日期:113.08.27-113.09.27。
(二)原申請有案之同仁,人事室業依據112學年度申請之紀錄,直接繕製申請書,請於開學後一週內至人事室領取申辦。
(三)如有異動者或第一次申請者,請於開學後一週內至人事室領取申辦。除申請表外,第一次於本校申請者請附戶口名簿影本;高中職以上者請附收據,附影本者須簽名,轉帳繳費者,除附轉帳證明外,須再附原註冊單。
(四)為配合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以下簡稱拉近方案),自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如子女的註冊繳費單上仍有「行政院學雜費減免」文字,需請同仁先洽請子女就讀的學校更換註冊繳費單,或將是項補助繳回子女就讀的學校後,始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註:拉近方案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新臺幣3.5萬元/學年、高中全面免學費;若申請子女教育補助私立大學每學期補助35800元(請同仁參考附件子女教育補助申請書)。
四、113年度獲健康補助檢查之同仁
請把握時效於113.09.30前完成,已完成者請攜帶收據至人事室申請補助。8/16前已申請補助者業已入帳,請確認。
五、113學年度兼課(職)及進修申請
(一)教職員兼課(職),應經服務機關許可,爰請有此規劃之同仁,務必事先以書面報經學校核准。
(二)教師進修申請,應經服務學校同意。另請取得較高學歷同仁,於拿到畢業證書時即速交人事室,俾憑辦理改敘,以免影響權益。
六、聘書核發
113學年度教師兼行政職務聘書已核發,教師初續聘聘書及導師聘書8/27會議現場核發,請同仁確認簽收;代理教師聘
書、敘薪函,請會後至人事室領取,資料如有錯誤請洽本室更正。
七、113年度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
(一)為促進與維護教師心理健康及相關政策推動,教育局提供本市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相關方案,請多加利用。
(二)旨揭服務說明如下:
1. 服務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聘約有效期限內)及專任運動教練。
2. 服務內容:提供教師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專業諮詢服務;以團體諮商或工作坊方式,幫助教師自我覺察及統整;心理危機介入及其他支持服務。
3. 服務流程:由教師自行或經教師同意後由學校協助提出申請,由教育局受託單位(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高雄分事務所)受理協助媒合諮商輔導人員與教師進行諮商會談。 (服務專線:07-3333221分機209)
4. 服務原則:
(1)教師申請本方案個別諮商輔導,每人每年以5次為限,但有特殊狀者,經受託單位認定後,不在此限;申請本方案之團體諮商輔導,每人每年以參與1個團體諮商輔導為限,但有特殊狀況者,經受託單位認定後,得增加至2個團體諮商輔導。
(2)提供支持服務之相關工作人員,含學者專家、精神科醫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行政人員、業務佐理人員或曾任辦理支持服務之相關人員,應遵守醫師法、心理師法、社會工作師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及專業倫理規範。教師諮商資料或紀錄蒐集、處理及利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3)學校不得因教師接受本支持服務,而就其工作、成績考核及其他相關權益為差別待遇。
(4)服務對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適用本服務方案:
A.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之校園性平事件行為人。
B. 經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屬實之校園霸凌事件行為人。
C. 經學校依教師法進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處理程序之教師。
D. 其他經教育局認定不適用本辦法之教師。
八、為節能減紙,新修正之人事法令函釋與同仁權益較相關訊息,本室公布於資訊服務入口網訊息看板,或mail通知同仁,請各位同仁多加上網瀏覽。
九、教師兼任行政人員相關宣導
(一)113.08.23恢復全日班,出勤時間08:00-16:00(8小時),8/30開學後,出勤時間07:30-16:30或08:00-17:00(9小時)。
(二)113學年度國旅卡使用之限制,8000元屬自行運用額度,另8000元屬觀光額度,請務必於114年7月31日前使用完畢。
(三)原任行政職務『職章』,請於9/6前繳回人事室。
十、重要宣導事項
(一)請嚴守『教師法』及『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之規定,以免觸法。
(二)重申相關差勤宣導
1.上班時間如不克到校、或有外出需求,請確實依規定辦妥請假事宜。
2.「公假」需符合請假規則所列要件,爰請檢附相關證明(如奉准公文、活動簽案、…等)。倘於假日自行參加研習,如需申請補休時數,請務必依規定申請公假(夾帶公文附件),職務補休先填0,等取得時數後提供時數證明由人事室補登。
3.連續請病假2日(含)以上者,應檢附醫療機構診斷書。如係申請延長病假,必須檢具公立醫院出具之證明書,或全民健保特約地區等級以上醫院(不含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及健保局聯合門診中心之診斷證明書。
4.導護值勤完畢後,記得上差勤系統登錄加班。導護輪值6小時加班時數請申請在輪值後當周六、日(已經不是4小時囉),請參閱112.04.21公告。
5.參考他縣市相關公文及教育部函示,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於寒暑假期間,因共通性返校服務、研究進修等活動、教學相關事項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數,無法配合時應辦理請假手續,故若非於例假日或放假日到校,自不生補休疑義。(白話:寒暑假於例假日或假日期間,參加校內外各項研習、會議或帶隊參加各項競賽等活動係與教學相關且屬教師義務者,可申請補休)
(三)性別平等規範:
1.請大家務必遵守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教育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
及跟蹤騷擾防制法。
2.營造友善職場並落實性騷擾防治措施,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
及懲戒辦法,公開揭示於本校網站,請同仁務必遵守,以免觸法。
3.本校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1)申訴專線電話:07-5565940#51
(2)申訴專用傳真:07-5565846
(3)申訴電子信箱:loverinf@kcg.gov.tw
(4)受理申訴單位:人事室
(四)禁止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指員工在工作場所或執行職務時,遭個人或集體以持續性言語、文字、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等行為;或遭主管人員藉由權力濫用而對員工為持續性之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其處於具有敵意、羞辱、被孤立或不友善之職場環境,因而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工作之進行。
職場霸凌申訴窗口/電話/信箱:
對象/專責窗口/
電話
信箱
職員、約聘雇人員、教師
人事室
5565940#51
loverinf@kcg.gov.tw
職工
總務處
5565940#31
paulwalkertw@gmail.com
(五)兼職相關規範重點:
1.專任教師、兼行政教師:
(1)教師不得經營商業或投資營利事業。
(2)教師得於國內兼職之範圍如下:(一)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二)行政法人。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1.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之事業。2.依法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之法人、事業或團體。…(後略)。(應與教學或研究專長領域相關,且不得兼任兼職處理原則第六條所列職務)
(3)教師兼任職務不得影響本職工作,且應符合校內基本授課時數及工作要求;以執行經常性業務為主者,其兼職時數每週合計不得超過八小時。
(4)教師兼職除相關法令規定隨職務異動或當然兼職者外,應事先提出申請,並經學校書面核准。於期滿續兼或兼職職務異動時,應重行申請。
※112年2月2日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
2.職員、兼行政教師:
(1)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
(2)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3)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4)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5)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4條、第14-2條及第14-3條規定。
3.教職員兼課(職),應經服務機關許可,爰請有此規劃之同仁,務必
事先以書面報經學校核准。相關規定請與人事室聯繫。
(六)嚴守行政立原則
1.查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略以,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次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3條及第9條規定略以,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辦理相關活動,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等政治活動或行為。
2.教師在教學上有一定的專業與權威地位,應能意識到自己身分的力量,切勿跨越教育的界線。應體認自己的角色,修正政治參與的界線,讓下一代建立民主政治的正確價值觀。
(七)請勿酒駕
為杜絕酒後駕車,保障交通安全,如有酒後駕車行為者,除應列為
年度考績(成)、成績考核評定之重要依據,並應依相關法令所負之刑
事、民事及行政責任,請同仁務必遵守規定。
113.06.05共識會議報告-人事室
(一)健康檢查
113年度獲健康補助檢查之同仁,如已完成健檢者,請攜帶收據正本至人事室辦理核銷程序。健檢請把握時效於113.09.30前完成,以免喪失個人權益。本年度如欲放棄健檢補助的同仁,亦請及早告知人事室,便於安排次一順序受檢人員。
(二)出國請假
暑假出國請同仁配合以下事項:
1.教師:填寫紙本出國報備單。(如為學期中出國-除紙本報備單外,須另至差勤系統申請)
2.公務人員、技工工友及兼任行政職之教師:
(1)填寫紙本出國報備單。
(2)線上差勤系統申請(路徑:差勤-差假申請-出國或赴大陸)
~~~~~~相關表單申請請詳閱1111123人事室公告~~~~~
(3)差勤系統的「代理人」點選
依規定請假時須至差勤系統完備請假程序,差勤系統請假(平日)有設定代理人點選欄位,如已為他人代理人仍須請假,系統可移轉給第3人,考量差勤系統已電子化,目前僅有請長假(娩假、延長病假等)可填寫紙本由人事室後台協助,其他請假還是煩請同仁依流程辦理,或請教務處等行政同仁協助。
(三)請領生活津貼各項補助數位化(數位政府 淨零碳排)
為落實數位政府概念,並達成淨零碳排目標,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生活津貼線上申辦功能」,可透過「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申請生活津貼各項補助並上傳相關證明資料。(114年起教育人員全面採線上申請)
申請項目:
1.子女教育補助-教師有申請需求者,請務必於113年底前找時間開通系統,或攜帶健保卡(要記得密碼)、自然人憑證至人事室協助您開通。
2.結婚補助
3.生育補助
4.喪葬補助
路徑:教育局資訊入口服務網-訊息看板-113.03.25即日起本市政府公教人員請領生活津貼各項補助,請至eCPA項下的公教人員資料服務網(MyData)系統線上申請
(四)性別平等規範宣導
1.請大家務必遵守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教育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及跟蹤騷擾防制法。
2.營造友善職場並落實性騷擾防治措施,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業經113年5月8日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公開揭示於本校網站,請同仁務必遵守,以免觸法。
(五)新學歷改敘
如有取得新學歷之同仁務必於113年7月31日提出改敘申請
(六)暑假上班(兼行政人員)
1.暑假上班
全日班7/1~5、8/23~8/29
半日班7/8~8/22
2.國旅卡核銷(~7/31前)
消費完畢記得列印申請表送人事室核銷,另配合行政院振興花蓮縣觀光,至即日起至12/31前到花蓮消費不
限行業別皆可列為觀光旅遊額度,總額度內加倍補助。相關資訊已放置資訊路口網-訊息看板
以上相關請假作業及國旅卡核銷,請兼任行政職務教師配合及多加利用。
(七)個人資料異動
凡同仁有住址、電話、電子信箱…等個人資料異動者,惠請洽人事室修正。
人事室113.03.06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期初報告事項
一、112學年度第2學期新進同仁
代課教師:王0婷(視覺藝術)
代理教師:陳0柔(2年10班)
二、112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事宜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113.03.15。
(二)原申請有案之同仁,人事室業依據112學年度申請之紀錄,已直接繕製申請書,請至人事室領取申辦。
(三)如有異動者或第一次申請者,請於2月底前至人事室領取申辦。除申請表外,第一次於本校申請者請附戶口名薄影本。
(四)大學請附收據,附影本者請記得「簽名」,轉帳繳費者,除附轉帳證明外,須再附原註冊單。
(五)教育部 112 學年第 2 學期起實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每學期已直接於註冊繳費單扣減1.75萬元,與子女教育補助無法重複請領。經查子女教育補助額度較高,如同仁擇領子女教育補助,提醒須將教育部已扣減之1.75萬元款項退回學校。
三、113年度獲健康補助檢查之同仁:
獲分配健檢補助名單業已電郵及公告,如已完成健檢者,請攜帶收據正本至人事室辦理核銷程序。獲分配而無法執行者,請於113.03.29前告知人事室,以利安排候補人員。健檢請把握時效於113.09.30前完成。
四、113年度國小(含幼兒園)市內教師介聘及全國教師介聘案
申請書將依據教育局公告市內介聘期程後,再行通知教師申請,請教師「審慎評估」是否參與113年度市內或全國介聘。
五、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
服務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聘約有效期限內)~~請有需求同仁可加以利用
六、 訊息公告處(請同仁多加利用查詢)
資訊服務路口網-訊息看板
七、重要宣導事項
(一)請嚴守『教師法』及『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之規定,以免觸法。
(二)重申相關差勤宣導
1.上班時間如不克到校、或有外出需求,請確實依規定辦妥請假事宜。
2.「公假」需符合請假規則所列要件,爰請檢附相關證明(如奉准公文、活動簽案、…等)。
3.連續請病假2日(含)以上者,應檢附醫療機構診斷書。如係申請延長病假,必須檢具公立醫院出具之證明書,或全民健保特約地區等級以上醫院(不含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及健保局聯合門診中心之診斷證明書。
4.導護值勤完畢後,記得上差勤系統登錄加班。導護輪值6小時加班時數請申請在輪值後當周六、日,請參閱112.04.21公告。
(三)性別平等規範:
1.請大家務必遵守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教育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及跟蹤騷擾防制法。
2.營造友善職場並落實性騷擾防治措施,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 申訴及懲戒辦法,公開揭示於本校網站,請同仁務必遵守,以 免觸法。
3.本校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1)申訴專線電話:07-5565940#51
(2)申訴專用傳真:07-5565846
(3)申訴電子信箱:loverinf@kcg.gov.tw
(4)受理申訴單位:人事室
(四)禁止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指員工在工作場所或執行職務時,遭個人或集體以持續性言語、文字、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等行為;或遭主管人員藉由權力濫用而對員工為持續性之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其處於具有敵意、羞辱、被孤立或不友善之職場環境,因而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工作之進行。
職場霸凌申訴窗口/電話/信箱:
對象:職員、約聘雇人員、教師/職工
專責窗口:人事室/總務處
電話:5565940#51/5565940#31
信箱:loverinf@kcg.gov.tw/ lfjstella@gmail.com
(五)兼課(職)及進修申請
1.教職員兼課(職),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提醒有此規劃之同仁,務必事先以書面報經學校核准。
2.教師進修申請,應經服務學校同意。另請取得較高學歷同仁,於拿到畢業證書時即速交人事室,俾憑辦理改敘,以免影響權益。
(六)退休證全面數位化(數位政府 淨零碳排)
113年8月1日以後退休生效者,自退休審定函發文日起第3日,得至 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不再發給紙本退休證。
路徑: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人事服務網eCPA 」- 連結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操作手冊公告於資訊路口網-訊息看板
(七) 請領生活津貼各項補助數位化(數位政府 淨零碳排)
為落實數位政府概念,並達成淨零碳排目標,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生活津貼線上申辦功能」,可透過「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申請生活津貼各項補助並上傳相關證明資料。(第二階段:114年起教育人員全面採線上申請。)
申請項目:
1.子女教育補助
2.結婚補助
3.生育補助
4.喪葬補助
(八)曾有私校轉公校教師敘薪提敘疑義
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0日函釋,教師待遇條例於104年12月27日施行,部分「私校轉公校」教師,可能於初任公校教師提敘時,衍生敘定薪級不衡平情形,爰辦理清查。重點如下:
1.具有私立學校專任教師年資者。
2.104.12.27以後(即105學年度)轉任公立學校,且職前已具碩士或博士學歷者。
檢附教育部函釋及說明,如有以上年資之教師請洽人事室
以上資訊同步公告於新上人事室(為節能減紙,新修正之人事法令函釋,本室多公布於本校資訊路口網訊息看板,另與同仁權益較相關訊息,不定期公告於新上家務事或電郵,請各位同仁多加上網瀏覽,謝謝)
113.1.3
1.寒假出國旅遊相關注意事項
本校教職員工平日及假日出國(教師申請出國觀光..應利用寒暑假期間辦理為原則),仍依明確填報或使本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赴大陸須另填具申請表(本校公務人員、技工工友及兼任行政職之教師)。
寒暑假出國請同仁配合以下事項:
(1) 教師:填寫紙本出國報備單 (請示單-人事室有空白表格)。(如為學期中出國-除紙本報備單外,須另至差勤系統申請)
(2) 公務人員、技工工友及兼任行政職之教師:
(A) 填寫紙本出國報備單 (請示單)。
(B) 線上差勤系統申請(路徑:差勤-差假申請-出國或赴大陸)
(相關表單申請請詳閱111.11.23人事室公告)
2.113年春節相關補班、課及放假說明
3.113年健康檢查錄取名單-另行公告
因113年教育局尚未確認健檢預算,請俟本室公告錄取名單後再進行健康檢查。
112.12.12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
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相關附件請同仁們參閱。
112.11.22
一、校慶請假
12/23(六)為本校校慶,全體教職員工皆須到校,並於12/25(一)補假1日,倘校慶當日請假,須敘明理由(當日負責工作自行委託代理人),並經單位主管及校長核准,完成線上請假手續。
二、擔任選務工作人員-務必要線上請公假
參加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113/1/13)選務工作人員,近期將陸續收到選務講習通知,請依規定線上申請公假,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另1/13公假當日補休時數先填0,後續由人事室依規定統一核給補休時數。
三、113年健康檢查登記
113年健康檢查意願調查表單,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的同仁前往登記(112年已獲補助健檢者,請勿登記)。~表單填至12/31截止~
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qcz7P6X9oAQUhFps8
四、114年退休登記
114年退休登記開始,自即日起至12/31日止,有意願登記同仁,請填寫調查表(或至人事室領取)。
說明:
(一)退休條件者:1.服務年資滿25年。
2.服務年資滿5年且年滿60歲。
3.如選擇支領月(兼)退金或須先符合各年度指標數。
(114年公務人員=89且年滿55歲,校長及教師=83且年滿50歲)。
(二)登記日期:即日起~112.12.31。(本表填妥後於期限內送人事室)
(三)請同仁審慎考量相關事項,請勿一再重覆登記。 附件
五、代理教師年終獎金
為辦理112年年終獎金,代理教師如111學年度非在本校服務者,請填寫調查表,俾利辦理年資併計,計支領取年終獎金,即日起請至人事室領取表單。
112.11.1 人事室報告
1.111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通知書於共識會現場核發,請同仁確認簽收,請學年(科任)主任協助將年級簽收單簽畢後繳回人事室 ,今日不克出席之同仁,請會後至人事室簽收領取。
2.🎉🎉🎉賀 本校 護理師吳蕍亘 於 112.10.28喜得千金 🥳🥳🥳
如有意願分享此喜悅同仁,請於11/3(五)下班前,依下面說明,將禮金交給教務處俐俐姊
(1).各年級教師---由級任主任收齊後,轉交給俐俐姊
(2).各科專任教師/兼行政組長---由科任主任收齊後,轉交給俐俐姊
(3).非上述其他人員(含行政)---直接交給俐俐姊
(4).如有自理的部分-亦可自行轉交或交給俐俐姊
新上國小全體同仁 敬賀
3.有關教師配合市府登革熱緊急防治工作(含化學防治及強制孳檢),教育局同意以下列方式公假派代:
(1).配合化學防治(噴藥)給予公假派代1日。
(2).配合強制孳檢給予公假派代半日。
(3).如有老師遇到上述情形需要請公假,請依據公文規定辦理並覈實申請,相關通知單或請假證 明書(影印無效)請送正本至人事室俾憑請假,至派代事宜請洽教務處。
(4).檢附教育局來函1份供參。
人事室112.10.04
一、班親會加班時數確認
有關112學年度第1學期班親會加班時數6小時業於9/20(星期三)依輔導處簽准案,各依實際班親會召開日期補登完畢(教師以1.5倍計加班時數,即補登加班時數6小時),請確認。
二、高雄市政府人事處人事服務網(IKPD)員工協助方案-分眾心理健康資源宣導
說明:為因應不同性別及分眾需求,發展多元關懷措施,廣泛傳遞員工協助方案資源,相關心理健康資訊業已置於市府「員工關懷網」最新消息項下,分眾對象說明如下:
1.依員工性別、年齡、生涯轉變情形提供相應心理健康資源。
2.為增進員工職家平衡知能,併同提供「青少年」及「65歲以上長輩」關懷資源。
3.分眾對象如下:
(1)青少年關懷資源
(2)年輕族群心理諮商
(3)中年男性心理健康
(4)孕產婦心理健康
(5)更年期婦女心理健康
(6)65歲以上長輩心理健康
(7)本市教師心理諮商(本項相關資源前以新上家務事112.08.25: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期初報告事項八宣導週知,請同仁參閱)
4. 相關附件請參閱-附件
三、嚴守行政中立
1.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113/1/13),為貫徹各機關人員嚴守行政中立。
2.依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第20條規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行政資源。次依中立法相關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利用職權或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亦不得要求他人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基上,為確保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公務人員於公職人員選舉辦理期間,除不得違反中立法之規範外,亦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利用職務關係」、「影響公務執行」或「使用職銜名器」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公職候選人 。
四、禁止酒後駕車
為貫徹高雄市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請同仁「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以免觸犯懲處相關規範。
人事室通知112.09.11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公告編號B112004545辦理。
二、有關111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獎金依上通報以【晉級前】之薪級預借於9月14日撥入同仁中信薪資帳戶,請同仁們屆時留意查收。
人事室112.08.30
本校112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公務人員人事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委員、名單及任期
一、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9位(112.09.08修正)
1.委員兼主席王彥嵓、委員王建正(教師會代表)、委員(家長會代表)、委員鄭建良、委員洪照惠、委員黃師孔、委員吳敏慧、委員陳玉琄、委員李慧美。
2.任期112.09.01-113.08.31
3.備註:原委員張聖山因故放棄,經簽核由候補1李慧美遞補。
二、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委員9位(112.9.8修正)
1.委員鄭雅娟、委員李慧美、委員陶玉芳、委員王建正、委員林怡采、委員黃師孔、委員洪照惠、委員鄭建良、委員陳玉琄。
(主席於第一次會議時由委員互推)
2.任期112.09.01-113.08.31
3.備註:原委員張聖山因故放棄,經簽核由候補1陳玉琄遞補。
三、公務人員人事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委員5位
1.委員兼主席李慧美、委員吳肇賢、委員林怡采、委員蘇郁婷、委員吳蕍亘。
2.任期112.08.01-113.07.31
人事室112.08.25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期初報告事項
🎉🎊賀 本校 體育教師張郁婕 於 112.08.12喜得千金🎉
新上國小全體同仁 敬賀
一、112學年度新進同仁
(一)正式教師:曾少茵(教學組長-普通)、劉蕙慈(導師)、卓禎慧(幼兒園導師)、戴郁芬(專輔教師)。
(二)代理教師:蔡依玲(體育)、潘虹卉(美勞)、林洧利(普通)、李佳珊(特教)、蔡沛璇(英文)。
(三)代課教師:曾筑晴(美術)、鄭珮珣(社會)。
二、委員會改選事宜
(一)本校112學年度教師考核會及教師評審委員會,選票於會時(8/25)發給,請教師同仁在會後,將選票投入票箱,投票截止時間112.08.25下午1點止,隨後在人事室開票,歡迎同仁前往指導開票作業。
(二)二會委員任期自112年9月1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
(三)二張選票均請各分別圈選3人,超過3人者或塗改者無效。
三、112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事宜
(一)收件日期:112.08.30-112.09.25。
(二)原申請有案之同仁,人事室業依據111學年度申請之紀錄,直接繕製申請書,請於開學後一週內至人事室領取申辦。
(三)如有異動者(如國小升國中、國中升高中)或第一次申請者,請於開學後一週內至人事室領取申辦。除申請表外,第一次於本校申請者請附戶口名薄影本;高中職以上者請附收據,附影本者須簽名,轉帳繳費者,除附轉帳證明外,須再附原註冊單。
四、112年度獲健康補助檢查之同仁
請把握時效於112.09.30前完成,已完成者請攜帶收據至人事室申請補助。7/31前已申請補助者業已入帳,請確認。
五、112學年度兼課(職)及進修申請
(一)教職員兼課(職),應經服務機關許可,爰請有此規劃之同仁,務必事先以書面報經學校核准。
(二)教師進修申請,應經服務學校同意。另請取得較高學歷同仁,於拿到畢業證書時即速交人事室,俾憑辦理改敘,以免影響權益。
六、聘書核發
112學年度教師兼行政職務聘書及教師初續聘聘書等已核發,導師聘書8/25會議現場核發,請同仁確認簽收;代理教師聘書、敘薪函,請會後至人事室領取,資料如有錯誤請洽本室更正。
七、快篩陽性請假事宜
自8月15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同仁,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日調整為5日;同時全面取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中重症者,請公假,不列入成績考核。
白話:自8/15起快篩陽性者,回歸一般請假流程(普通病假),未滿3日課務自理,2日以上病假需檢附診斷證明,上述病假列入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倘照顧確診家人,不論輕中重症,皆課務自理。
八、112年度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
(一)為促進與維護教師心理健康及相關政策推動,教育局提供本市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相關方案,請多加利用。
(二)旨揭服務說明如下:
1. 服務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聘約有效期限內)及專任運動教練。
2. 服務內容:提供教師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專業諮詢服務;以團體諮商或工作坊方式,幫助教師自我覺察及統整;心理危機介入及其他支持服務。
3. 服務流程:由教師自行或經教師同意後由學校協助提出申請,由教育局受託單位(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高雄分事務所)受理協助媒合諮商輔導人員與教師進行諮商會談。 (服務專線:07-3333221分機209)
4. 服務原則:
(1)教師申請本方案個別諮商輔導,每人每年以5次為限,但有特殊狀者,經受託單位認定後,不在此限;申請本方案之團體諮商輔導,每人每年以參與1個團體諮商輔導為限,但有特殊狀況者,經受託單位認定後,得增加至2個團體諮商輔導。
(2)提供支持服務之相關工作人員,含學者專家、精神科醫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行政人員、業務佐理人員或曾任辦理支持服務之相關人員,應遵守醫師法、心理師法、社會工作師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及專業倫理規範。教師諮商資料或紀錄蒐集、處理及利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3)學校不得因教師接受本支持服務,而就其工作、成績考核及其他相關權益為差別待遇。
(4)服務對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適用本服務方案:
A.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之校園性平事件行為人。
B. 經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屬實之校園霸凌事件行為人。
C. 經學校依教師法進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處理程序之教師。
D. 其他經教育局認定不適用本辦法之教師。
九、本校教師申請補休,自112年1月1日起,補休期限由1年延長至2年,系統皆已調整,請確認。
十、為節能減紙,新修正之人事法令函釋,本室多公布於本校電子公佈欄,另與同仁權益較相關訊息,不定期公告於新上家務事,請各位同仁多加上網瀏覽。
十一、教師兼任行政人員相關宣導
(一)112.08.23恢復全日班,出勤時間08:00-16:00(8小時),8/30開學後,出勤時間07:30-16:30或08:00-17:00(9小時)。
(二)112學年度國旅卡使用之限制,8000元屬自行運用額度,另8000元屬觀光額度,請務必於113年7月31日前使用完畢。
(三)原任行政職務『職章』,請於9/1前繳回人事室。
(四)111學年度不休假加班費、國旅卡等業已入帳,請確認。
十二、重要宣導事項
(一)請嚴守『教師法』及『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之規定,以免觸法。
(二)重申相關差勤宣導
1.上班時間如不克到校、或有外出需求,請確實依規定辦妥請假事宜。
2.「公假」需符合請假規則所列要件,爰請檢附相關證明(如奉准公文、活動簽案、…等)。
3.連續請病假2日(含)以上者,應檢附醫療機構診斷書。如係申請延長病假,必須檢具公立醫院出具之證明書,或全民健保特約地區等級以上醫院(不含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及健保局聯合門診中心之診斷證明書。
4.導護值勤完畢後,記得上差勤系統登錄加班。導護輪值6小時加班時數請申請在輪值後當周六、日,請參閱112.04.21公告。
(三)性別平等規範:
1.請大家務必遵守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教育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
及跟蹤騷擾防制法。
2.營造友善職場並落實性騷擾防治措施,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
及懲戒辦法,公開揭示於本校網站,請同仁務必遵守,以免觸法。
3.本校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1)申訴專線電話:07-5565940#51
(2)申訴專用傳真:07-5565846
(3)申訴電子信箱:loverinf@kcg.gov.tw
(4)受理申訴單位:人事室
(四)禁止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指員工在工作場所或執行職務時,遭個人或集體以持續性言語、文字、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等行為;或遭主管人員藉由權力濫用而對員工為持續性之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其處於具有敵意、羞辱、被孤立或不友善之職場環境,因而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工作之進行。
職場霸凌申訴窗口/電話/信箱:
對象:職員、約聘雇人員、教師/職工
專責窗口:人事室/總務處
電話:5565940#51/5565940#31
信箱:loverinf@kcg.gov.tw/ lfjstella@gmail.com
(五)兼職相關規範重點:
1.專任教師、兼行政教師:
(1)教師不得經營商業或投資營利事業。
(2)教師得於國內兼職之範圍如下:(一)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二)行政法人。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1.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之事業。2.依法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之法人、事業或團體。…(後略)。(應與教學或研究專長領域相關,且不得兼任兼職處理原則第六條所列職務)
(3)教師兼任職務不得影響本職工作,且應符合校內基本授課時數及工作要求;以執行經常性業務為主者,其兼職時數每週合計不得超過八小時。
(4)教師兼職除相關法令規定隨職務異動或當然兼職者外,應事先提出申請,並經學校書面核准。於期滿續兼或兼職職務異動時,應重行申請。
※112年2月2日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
2.職員、兼行政教師:
(1)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
(2)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3)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4)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5)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4條、第14-2條及第14-3條規定。
3.教職員兼課(職),應經服務機關許可,爰請有此規劃之同仁,務必
事先以書面報經學校核准。相關規定請與人事室聯繫。
(六)嚴守行政立原則
1.查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略以,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次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3條及第9條規定略以,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辦理相關活動,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等政治活動或行為。
2.教師在教學上有一定的專業與權威地位,應能意識到自己身分的力量,切勿跨越教育的界線。應體認自己的角色,修正政治參與的界線,讓下一代建立民主政治的正確價值觀。
(七)請勿酒駕
為杜絕酒後駕車,保障交通安全,如有酒後駕車行為者,除應列為年度考績(成)、成績考核評定之重要依據,並應依相關法令所負之刑事、民事及行政責任,請同仁務必遵守規定。
跟蹤騷擾防制法宣導
性別工作平等法宣導
性騷擾公開揭示宣導
1120721賀…本校家長會蘇副會長守懌榮登高雄市112年教育芬芳錄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2年7月18日高市教人字第11235262300號函辦理。
主旨:檢送「高雄市112年教育芬芳錄當選名單」1份,請查照。
說明:「高雄市112年教育芬芳錄當選名單」已隨文附上,或請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各式表單/人事室/4-給與股/1-教育芬芳錄」下載。
附件:112年教育芬芳錄當選名單
112.06.06晨會報告
1.健康檢查
112年度獲健康補助檢查之同仁,如已完成健檢者,請攜帶收據正本至人事室辦理核銷程序。健檢請把握時效於112.09.30前完成,以免喪失個人權益。本年度如欲放棄健檢補助的同仁,亦請及早告知人事室,便於安排次一順序受檢人員。
2.選務工作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定於113年1月13日(六)舉行投票,有意願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請於112/6/17前填寫表單,以利本室後續彙整。提醒:須由本校遴薦之同仁始得申請後續補休及敘獎。
(請詳閱1120523人事室公告)
3.出國請假
寒暑假出國請同仁配合以下事項:
(1) 教師:填寫紙本出國報備單 (請示單)。(如為學期中出國-除紙本報備單外,須另至差勤系統申請)
(2) 公務人員、技工工友及兼任行政職之教師:
(A) 填寫紙本出國報備單 (請示單)。
(B) 線上差勤系統申請(路徑:差勤-差假申請-出國或赴大陸)
(相關表單申請請詳閱1111123人事室公告)
4.確診請假-自主健康管理0+N
確診已無公假適用,教師確診5天內可由學校排代,系統請假請選其他假別-病假(自主健康管理)(請勿申請病假,因自主健康管理的病假是不計列考核及個人病假日數,惟申請病假系統會自行扣除個人學年度病假日數),並夾帶有標示姓名及日期快篩陽性的照片,如第6天起還是陽性,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請假,始可課務排代。表格版
5.新學歷改敘
如有取得新學歷之同仁務必於112年7月31日提出改敘申請
6.暑假全日班(兼行政人員)
7月3、4、5、6、7日上全日班,8月23、24、25、28、29日全日班,請兼任行政職務教師配合。
7.個人資料異動
凡同仁有住址、電話、電子信箱異動者,惠請洽人事室修正。
8.職場霸凌防治申訴窗口-人事室林主任(職員、約聘僱人員、教師) 、總務處賴主任(職工)
07-5565940#51 loverinf@kcg.gov.tw(人事室)
07-5565940#31 lfjstella@gmail.com(總務處)
1120523人事室公告:
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薦作業
「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薦作業,表單填寫至112年6月17日(六)16:00截止)
1.本次選舉定於113年1月13日(六)舉行投票。
2.工作地投票之申請,須戶籍設於本市,且戶籍地與工作地投票所在同一區域立法委員選舉區者為限;申請工作地投票者,請攜身份證另洽人事室填寫「工作地投票登記卡」。
3.遴選推薦對象:
(1)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均須現任公教人員):高雄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編制內公教人員或各區轄內其他政府機關公務人員。
(2)管理員:高雄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編制內公教人員、各區轄內其他政府機關、學校編制內公教人員、轄區內農田水利會、國營事業機關經考試任用之人員。
4.有意願擔任選務工作人員者,請於6月17日(六)16:00前詳填下列表單(逾時及資料填列不詳實者均不予受理),俾利彙整後辦理推薦作業。
5.參加人員給予獎勵及補假,工作人員津貼數額如下:主任管理員新臺幣(以下同)3,400元、主任監察員2,800元、管理員2,200元、預備員1,800元。
6.報名表單連結:選務工作報名表單
1120504 不支薪疫苗接種假(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112/05/01起停止適用
說明: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一案,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
二、配合自112年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爰停止適用旨揭本總處110年5月6日函。
1120421 差勤重要通知-加班
即日起導護輪值6小時加班時數請申請在輪值後當周六、日
各位同仁好,因WebITR差勤系統於本月版更後,平日申請加班上限調整為4小時,原有輪值導護要申請加班6小時的教師,請將加班時數申請在輪值結束後當周六(如星期六已請公假,可申請在星期日),請欲申請的教師於輪值後1個禮拜內申請,事由務必填寫輪值日期,例如:輪值導護4/12-4/19
說明:系統已將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納入判斷,符合規定之職務類別人員,申請一般加班、普通專案:平日不得超過4小時,假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不得超過60小時。
註:有關同仁假日申請”公假” ,已核准並可補休,要如何點選補休,系統的操作如下附件
1120417 鼓勵同仁開通IKPD人事服務網
各位同仁大家好~
市府人事處於IKPD人事服務網規劃各項專區,例如:
1.福利服務專區:各項保險、補助、貸款、社團、聯誼、托育資源等。
2.員工特約商店:憑市府識別證,享有好康優惠,例如:美食餐飲、衣飾美容、居家裝潢、教育學習、休閒旅遊、資訊通信、生活雜貨等特約商店。
3.員工關懷網:身心狀況測驗、健康面、生活面、工作面...等文章、好站分享影音專區。
4.webitr差勤系統專區、學習專區、退撫專區、行政中立專區....
以上各項專區,供本府同仁參考運用,為提高同仁使用該專區頻率,進而發揮專區實質效果,本室鼓勵教師開通IKPD,開通流程說明如下:
1.已有市府kcg信箱者,可直接依附件流程註冊。(註冊會寄驗證碼到市府信箱) 附件流程註冊sop
如有信箱但忘記密碼請按密碼變更,密碼輸入三次錯誤等30分鐘即自動解鎖,如曾申請信箱但忘記帳號請洽教育局資訊教育中心(7136536#37趙小姐/#15胡小姐) 驗證身分查帳號
2.未有市府信箱者,須先申請信箱,開通後,再依附件流程註冊 IKPD 。
※市府信箱網站:https://mail.kcg.gov.tw/EIP/cc_login.php?alter_user=1
※IKPD人事服務網: https://ikpd.kcg.gov.tw/
鼓勵同仁多多利用,如有開通問題,也歡迎請人事室協助處理。
112.03.29 公告
本校教師欲參加112年全國介聘或市內介聘者,務必於4/12(三)下班前將本校申請表(如附件)送人事室,俾利召開教評會審議。
~相關規定(含日程表)及表件如下,請自行參閱~ 申請表附件
務必詳閱!!!
112.03.15修正「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
摘錄自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2年3月15日高市教中字第11231811200號函
主旨:修正「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下稱本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要點業經112年3月7日本局112年第7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相關法規下載路徑請至:教育局網站(https://www.kh.edu.tw/)/法令規章/國小教育科/國中教育科 下載。
三、隨函檢送本要點修正總說明與對照表及全文規定各1份。
四、相關附件 教育局網站(https://www.kh.edu.tw/forms/getDirectory/5367)/各式表單/國小教育科/人事/112年度超額、介聘專區
112.03.15修正「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
摘錄自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2年3月15日高市教中字第1123181120A號號函
主旨:修正「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下稱本規範),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規範業經112年3月7日本局112年第7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相關法規下載路徑請至:教育局網站(https://www.kh.edu.tw/)/法令規章/國中教育科下載。
三、隨函檢送本規範修正總說明與對照表及全文規定各1份。
四、相關附件 教育局網站(https://www.kh.edu.tw/forms/getDirectory/5367)/各式表單/國小教育科/人事/112年度超額、介聘專區
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1120220)
一、檢附「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以下簡稱112年全國介聘)相關表件,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已公告於本市府教育局局網首頁∕各式表單∕國小教育科∕人事∕112年度超額、介聘專區∕112年全國介聘資料夾項下。
二、各縣市公告之介聘注意事項將不定期更新於本局局網首頁∕各式表單∕國小教育科∕人事∕112年超額、介聘專區∕112年全國介聘資料夾∕112年各縣市教師介聘注意事項資料夾項下,請同仁可自行下載查看。
三、相關期程資料請參閱附件資料夾,校內申請表將另行通知。
112.03.20起相關防疫請假規定
快篩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
自主健康管理0+n天(n=0~10)免隔離
1. 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在家自主健康管理,不到校上課上班-得核給不列入年度考核的病假,教師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檢附標示當事人姓名及快篩日期之快篩劑照片)。快篩陰性可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日無須採檢,即可解除。
2. 在家5日自主健康管理後:免快篩,可上班上課;第6天後快篩陽性並有症狀-就醫看診取得醫師證明(連續3日以上課務排代,連續3日之計算含前0-5天),得核給不列入年度考核的病假。
3. 篩檢陽性應主動回報主管/防疫長或人事室,並自行至差勤系統請假(其他假別-事由:自主健康管理病假)。
4.請假依據:標示當事人姓名及快篩日期之快篩劑照片(超過5天需檢附醫生證明)。
112年單身聯誼活動相關訊息請參閱
人事室法令112.03.10
教育局函文,本市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校(園)長及教育人員補休期限規定比照公務人員,事實發生於112年1月1日以後者,由1年延長至2年。(差勤系統等廠商版更一併調整)
111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業務辦理及宣導事項(112.02.14)
業務辦理
一、教師(含代理教師)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及加班時數1.5倍補休: 前已mail各位同仁。表格版
依個人意願自行參與各種假日公假研習,不適用1.5倍補休申請 。
二、111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
申請自2/13-3/10止,請同仁至人事室領取申請表,檢附證明如下:
(一)高中以上(含高中)應檢附收據(收據無法辨識姓名及學校名稱或相關資料者,須再附上註冊單),檢附影本者請記得「簽名」。
(二)國中以下(含國中)免附證明。
三、112年度獲健康補助檢查之同仁:
如已完成健檢者,請攜帶收據正本至人事室辦理核銷程序。獲分配而無法執行者,請於112.03.30前告知人事室,以利安排候補人員。健檢請把握時效於112.09.30前完成。
四、112年度國小(含幼兒園)市內教師介聘及全國教師介聘案:
申請書將依據教育局公告市內介聘期程後,再行通知教師申請,請教師「審慎評估」是否參與112年度市內或全國介聘。
人事宣導:
一、差勤管理:
(一) 依規定請假人員應事先辦妥請假手續,始得離開學校,如因特殊狀況(如急病、家庭重大事故等),應即告知直屬主管,請假程序請自行或委託其他同仁完成,千萬不可『不假外出』;如需補請假,請於期限內提出申請(一般請假為7天需內提出申請)。
(二) 「公假」需符合請假規則所列要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如奉准公文、活動簽案、…等)。
二、兼職規定:
請教師遵守「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公務人員請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規定。教職員兼課(職),應經服務機關許可,爰請有此規劃之同仁,務必事先以書面報經學校核准。相關規定請與人事室聯繫。
三、性別平等規範:
(一)請大家務必遵守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教育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
(二)營造友善職場並落實性騷擾防治措施,請同仁務必遵守,以免觸法。
本校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電 話:07-5565940轉51
傳 真:07-5565846
電子信箱:loverinf@kcg.gov.tw
郵寄信箱:高雄市左營區大順一路100號新上國民小學
(三)跟蹤騷擾防制法:簡稱《跟騷法》
《跟騷法》於2022年6月1日正式上路,定義8種跟騷行為,只要持續或反覆違反特定人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進行監視跟蹤、盯梢尾隨接近、威脅辱罵、通訊網路騷擾、不當追求、寄送文字影像等行為,警察機關將可介入調查,實行行為者至少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跟騷法》將跟蹤、騷擾行為入罪化,將彌補過往法規不足之處,可望能有效減少不當跟蹤、騷擾行為。跟蹤騷擾行為8大態樣、處理流程
人事法令1120113
一、市府函轉「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業經行政院111年12月21日以院授人給字第11140020701號令訂定發布,並自112年1月1日施行。
二、前開辦法係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五項規定訂定,適用對象為公務人員,另聘用人員準用之。
三、該辦法第六條以,各機關核給補休假,應依加班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補休假以小時為單位,不另支給加班費。前項補休假,各機關人員應於加班後二年內補休完畢。
四、因目前差勤系統尚無法調整補休期限為2年,擬俟系統更版後,再行作業調整同仁補休期限。
相關來文請參閱附件資料夾
通 知 112.01.09
主旨:為辦理112年度資深優良教師請頒作業,請已符合請頒資格而未列入下列名單中或有年資疑義者,請於1月17日(星期二)前逕洽人事室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資深優良教師年資之採計係以公私立編制內教師連續任教且未中斷者始得採計,但留職停薪者可扣除留職停薪期間後,前後併計年資;如有代理教師年資者請另洽人事室。
二、本次請頒年屆分別如下:
1.服務年資屆滿40年:72年8月1日以前到職至112年7月31日止。
2.服務年資屆滿30年:82年8月1日以前到職至112年7月31日止。
3.服務年資屆滿20年:92年8月1日以前到職至112年7月31日止。
4.服務年資屆滿10年:102年8月1日以前到職至112年7月31日止。
三、經本室篩選符合112年資深優良教師請頒之教師名單如下:
1.服務年資屆滿40年:邱0真。
2.服務年資屆滿30年:陳0祝。
3.服務年資屆滿20年:鄭0娟、鄭0生、劉0憲、黃0瑜、黃0恩、 徐0玲、余0潔、江0芳、朱0旭、王0正。
4.服務年資屆滿10年:顏0珊、洪0文、林0妤。
四、有關符合資格同仁資深優良教師推薦表,擬另通知同仁提供個人資料表校對,謝謝!
人事室 啟 112.1.9
112.1.3晨會報告
1. 請同仁遵守「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1) 112年農曆春節期間,請同仁遵守「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報備登錄。
(2) 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者。但同一
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
落實本規範第3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第7點第1項各款:
(員工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但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在此限:
(一)因公務禮儀確有必要參加。
(二)因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且邀請一般人參加。
(三)長官之獎勵、慰勞。
(四)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辭職、離職等所舉辦之活動,而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第3點規定:員工不得因請託關說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員工遇有請託關說情事,應於三日內填寫「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
(3) 另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規之認知,請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學習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2. 出國旅遊相關注意事項
本校教職員工平日及假日出國(教師申請出國觀光..應利用寒暑假期間辦理為原則),仍依明確填報或使本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赴大陸須另填具申請表(本校公務人員、技工工友及兼任行政職之教師)。
相關表單申請請參閱111.11.23人事室公告
~仍請各位同仁自行評估現階段防疫政策,出國人員返國後務必遵守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並於自主防疫期間配合相關防疫指引所訂規範~
3. 重申教職員工嚴守行政中立原則
(1) 查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略以,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
或活動。次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3條及第9條規定略以,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
公職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辦理相關活動,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等政治活動或行為。
(2) 教師在教學上有一定的專業與權威地位,應能意識到自己身分的力量,切勿跨越教育的界線。應體認自己的角色,修正政治參與的界線,讓下一代建立
民主政治的正確價值觀。
4. 獎勵令電子化再次宣導
本校業已推動獎勵令電子化,前已通知同仁【配合】至線上系統設定,並自110學年度開始不再核發紙本獎勵令,敘獎案件經由系統核定後會寄電子信通知同仁,收到後可自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登入確認。
(1) 操作系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以下簡稱 ECPA)】網頁:https://ecpa.dgpa.gov.tw/ 以憑證(★自然人憑證 或 ★健保卡)登入。
(2) 『自然人憑證』須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健保卡』須先至健保局網站註冊後才能使用(健保卡註冊網站:https://cloudicweb.nhi.gov.tw/cloudic/system/Login.aspx)。
電子化優點:不用再保存紙本,考核及獎勵資料保存於系統中,需要可自行下載。
5.112年春節相關補班、課及放假說明
(1)春節放假:112.01.20(五)-112.01.29(日)
(2)112.01.20(五)調整-放假,但補112.01.07(六)上班、 上課
(3)112.01.27(五)調整-放假,但補112.02.04(六)上班
(4)行政人員--
寒假半日班112.01.30(一)~112.02.04(六)
寒假全日班112.02.06(一)~112.02.10(五)
111.12.29
人事資訊
1.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
2. 112年至114年國民旅遊卡發卡銀行與聯邦商業銀行簽訂契約。
各機關同仁原持有之聯邦商業銀行國民旅遊卡得續沿用,無需換發,如有其他用卡問題,請逕洽該行辦理(電話:07-3326699分機7133、7124、7126、7122)。
3. 有關司法案件救濟及諮詢需求服務管道
經過民間團體、人士多方奔走及司法院大力支持,「法律扶助法」於2003年12月23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弱勢的族群,如有法律上的需求,諸如法律諮詢、法律文件撰寫,或是請律師代理民、刑事及行政訴訟,不再求助無門,皆可向由司法院所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又司法案件皆有相關法律救濟途徑,若同仁遇有法律案件,宜循正規程序請求救濟,不宜私下傳送訊息予司法人員或進行程序外接觸。
4. 修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本市市立各級學校教職員健康檢查作業規範」,名稱並修正為「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
111.12.15
112年健康檢查登記&113年退休登記
●112年健康檢查意願調查表單,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的同仁前往登記(111年已獲補助健檢者,請勿登記)。~表單填至12/31截止 ~
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7tNbocd3FWksXNiF6
●113年退休登記開始,自即日起至12/31日止,有意願登記同仁,請填寫調查表。
一、退休條件者:1.服務年資滿25年。
2.服務年資滿5年且年滿60歲。
3.如選擇支領月(兼)退金或須先符合各年度指標數(113年公務人員=88且年滿55歲,校長及教師=82且年滿50歲)。
二、登記日期:111.12.15~111.12.31。(本表填妥後於期限內送人事室)
三、請同仁審慎考量相關事項,請勿一再重覆登記。
(附表)
111.12.13
人事資訊
有關本市111年教育芬芳錄(第43輯),自111年起教育局局網提供電子書供閱覽。
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與環保無紙化政策,除仍致贈各當選 人員教育芬芳錄1冊外,自本(111)年起由本局提供旨揭電 子書檔案,置放路徑:本局局網/各式表單/人事室/高雄市 教育芬芳錄電子書/111年教育芬芳錄得獎人員優良事蹟電 子書,供各界閱覽,以鼓勵更多教育工作者奉獻心力。
附件 ~本校學務主任雅娟在第81頁~
有關本府112年至114年國民旅遊卡簽約發卡銀行票選結果
票選作業業經各機關學校依權責辦理完竣,嗣經彙總投票結果,各銀行之總得票數及得票率分別為聯邦商業銀行21,408票(75.98%)、玉山商業銀行5,742票(20.38%)及兆豐國際商業銀行1,025票(3.64%),相關優惠方案另行公告。
111.12.7
人事資訊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3~2025年「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特約醫療機構及其規劃辦理之健檢方案,供同仁參考運用。
附件:來文
相關法令解釋
1.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
為加強各機關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之認,法務部廉政署前函請中央機關邀集各該機關暨所屬機關政風、採購及補助等單位,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研討會」,經蒐集研討會提問後擬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適用疑義說明」。
人事室公告 111.11.23 (晨會宣導111.12.06)
一、校慶請假
12/3(六)為本校校慶,全體教職員工皆須到校,並於12/5(一)補假1日,倘校慶當日請假,須敘明理由(當日負責工作自行委託代理人),並經主管及校長核准,完成線上請假手續。
二、出國旅遊相關注意事項
109年市府函知各機關暫停非必要出國規定,已停止適用。本校教職員工平日及假日出國(教師申請出國觀光..應利用寒暑假期間辦理為原則),仍依明確填報或使本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赴大陸須另填具申請表(本校公務人員、技工工友及兼任行政職之教師)。
請同仁配合以下事項(注意事項詳閱附件):
1. 教師:填寫紙本出國報備單 (請示單)。附件pdf, 附件doc檔
2. 公務人員、技工工友及兼任行政職之教師:
(1) 填寫紙本出國報備單 (請示單)。附件
(2) 線上差勤系統申請(路徑:差勤-差假申請-出國或赴大陸)
3. 赴大陸地區(含至港、澳後轉機到大陸)填具赴大陸地區申請表及返臺通報表。附件-申請表.附件-通報表
~仍請各位同仁自行評估現階段防疫政策,出國人員返國後務必遵守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並於自主防疫期間配合相關防疫指引所訂規範~
三、法令宣導
(一)教育局函轉函轉「教師請假規則」第8條及第9條規定之解釋令1份。附件
(二)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任職前曾任經折抵教育實習之試用教師、代課及代理教師年資,為求衡平,不得採計為兼任行政職務之休假年資。
四、擔任選務工作人員-務必要線上請公假
(一)擔任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本次依規定准予補假2日。因受差勤系統補休時數限制,請擔任111年11月26日選務工作人員之同仁,依規定請公假,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線上申請公假補休時數先填0,後續由人事室統一核給補休時數16小時。系統操作手冊參考
(二)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1.11.23高市教人字第11139089000號函略以:考量本次…,致選務工作繁重,…,教師補休2日並於投票日後1年內休畢;倘補休以「半日」或「全日」為單位,所遺課務在不影響學生受教權及正常課務運作前提下,由學校處理並支付代課鐘點費(由學校人事費項下支應)。 來文
舉例說明:
A老師 12/2想請選務補休1500-1600(1小時)=>可以,但課務自理
B老師 12/2想請選務補休1200-1600(4小時)=>可以,且課務派代
C老師 12/2想請選務補休0800-1600(8小時)=>可以,課務派代
D老師 12/2想請選務補休0800-1400(6小時)=>可以,上半天0800-1200課務派代,1200-1400課務自理
E老師 12/2想請選務補休1000-1400(4小時)=>可以,課務自理
請假半天須以上半天或下半天,所以E老師雖請4小時,但仍課務自理
反賄選宣導
111.11.08 晨會人事室報告
報告事項
1. 110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通知書於今晨會現場核發,請同仁確認簽收,今日不克出席晨會之同仁,請晨會後至人事室簽收領取。
2. 擔任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本次依規定准予補假2日。因受差勤系統補休時數限制,請擔任111年11月26日選務工作人員之同仁,依規定請公假,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線上申請公假補休時數先填0,後續將依各區公所來函,由人事室統一核給補休時數16小時。
3. 市府為持續瞭解各機關學校員工(含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學齡前(6歲以下)子女之托育具體需求及現行受托情形,辦理問卷調查,倘同仁家中有學齡前6歲以下子女,請協助人事室於111年11月10日(四)前填列google表單(表單)。另市府為鼓勵符合資格員工踴躍填報問卷,於問卷調查結束後辦理抽獎活動,相關問卷調查詳如附件(附件1、附件2)。
4. 市府為減輕員工育兒經濟負擔,透過平價且優質之嬰幼兒照顧環境,特規劃運用鳳山行政中心1樓,設置市府員工子女托育家園,以收托2足歲以下之員工子女,預計112年3月開始營運,相關資訊公告如附件,有需求的同仁可自行參考。(附件3)
重要宣導事項
(一)重申相關差勤宣導
1. 上班時間如不克到校、或有外出需求,請確實依規定辦妥請假事宜;如需補請假,請於期限內提出申請(一般請假為7天需內提出申請)。
2. 「公假」需符合請假規則所列要件,爰請檢附相關證明(如奉准公文、活動簽案、…等)。
3. 有關同仁反映請假無法選定代理人或代理人僅1人之情形,同仁可至ITR差勤系統-差勤-個人資料-代理人設定新增數筆代理人。
(二)敘獎案件須檢附文件
各處室如有簽辦敘獎案件,請於批核完畢後,務必將來文、批核內容及相關附件一併影送至人事室,俾利提至教師考核會審議。
(三)嚴守行政中立原則
1. 查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略以,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次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3條及第9條規定略以,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辦理相關活動,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等政治活動或行為。
2.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將屆,請同仁落實應嚴守行政中立之原則。
人事室111.09.14
人事室所掌各委員會委員名單及任期
一、公務人員人事甄審暨考績委員會5位
1.委員兼主席鄭雅娟、委員陶玉芳、委員蔡宜蓉、委員蘇郁婷、委員吳蕍亘。
2.任期111.08.01-112.07.31
二、教師評審委員會9位
1.委員兼主席王彥嵓、委員王建正、委員(家長會代表)、委員黃師孔、委員陳玉琄、委員林芳仕、委員吳肇賢、委員鄭建良、委員洪照惠。
2.任期111.09.01-112.08.31
三、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9位
1.委員吳肇賢、委員鄭雅娟、委員李慧美、委員蔡宜蓉、委員王建正、委員黃師孔、委員鄭建良、委員洪照惠、委員陳玉琄。
(主席於第一次會議時由委員互推)
2.任期111.09.01-112.08.31
人事室111.08.24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期初報告事項
一、111學年度新進同仁:
(一)正式教師:李宗融(事務組長-音樂)、張孟育(導師)、張素紛(導師)、黃凱侖(英語)、楊馥甄(體育)、楊育綺(專輔教師)、劉姿姫(特教師)、吳惠琴(幼兒園)。
(二)公務人員:人事室助理員王富美
(三)代理教師:吳思賢(英語)、陳慧心(自然)、蕭喻嘉(閩南語)、郭瑋綺(體育)、戴澤軍(體育)、黃薇諭(專輔)。
(四)代課教師:陳美柔(社會)、趙春英(美術)。
二、委員會改選事宜:
(一)本校111學年度教師考核會及教師評審委員會,選票於會時發給,請教師同仁在晨會後,請將選票投入票箱,投票截止時間111.08.24下午3點止,隨後在人事室開票,歡迎同仁前往指導開票作業。
(二)二會委員任期自111年9月1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
(三)二張選票均請各分別圈選3人,超過3人者或塗改者無效。
三、110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獎金:
依教育局公告規定,以【晉級前】之薪級預借,並預計於111年9月7日發放。【至晉級差額將俟考核案經教育局核定後補發。】
四、111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事宜:
(一)收件日期:111.08.30-111.09.26。
(二)原申請有案之同仁,人事室業依據110學年度申請之紀錄,直接繕製申請書,請於開學後一週內至人事室領取申辦。
(三)如有異動者(如國中升高中)或第一次申請者,請於開學後一週內至人事室領取申辦。除申請表外,第一次於本校申請者請附戶口名薄影本;高中職以上者請附收據,附影本者須簽名,轉帳繳費者,除附轉帳證明外,須再附原註冊單。
五、111年度獲健康補助檢查之同仁,請把握時效於111.09.30前完成。
六、111學年度兼課(職)及進修申請
(一)教職員兼課(職),應經服務機關許可,爰請有此規劃之同仁,務必事先以書面報經學校核准。
(二)教師進修申請,應經服務學校同意。另請取得較高學歷同仁,於拿到畢業證書時即速交人事室,俾憑辦理改敘,以免影響權益。
七、111學年度教師兼行政職務聘書及教師初續聘聘書等已核發,導師聘書今晨會現場核發,請同仁確認簽收;新進正式教師敘薪函及代理教師聘書、敘薪函,請晨會後至人事室領取。
八、111學年度教師兼行政職務聘書、導師聘書及教師初續聘聘書等已核發,請同仁確認簽收,資料如有錯誤請洽本室更正。
九、為節能減紙,新修正之人事法令函釋,本室多公布於本校電子公佈欄中,請各位同仁多加上網瀏覽。
十、重要宣導事項
(一)請嚴守『教師法』及『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之規定,以免觸法。
(二)重申相關差勤宣導
1.上班時間如不克到校、或有外出需求,請確實依規定辦妥請假事宜。
2.「公假」需符合請假規則所列要件,爰請檢附相關證明(如奉准公文、活動簽案、…等)。
3.連續請病假2日(含)以上者,應檢附醫療機構診斷書。如係申請延長病假,必須檢具公立醫院出具之證明書,或全民健保特約地區等級以上醫院(不含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及健保局聯合門診中心之診斷證明書。
4.導護值勤完畢後,記得上差勤系統登錄加班。
(三)性騷擾防治:
1.政策宣示、「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等,均公開揭示於本校網站「性騷擾防治專區」。
2.本校性騷擾、職場霸凌申訴管道如下:
(1)申訴專線電話:07-5565940#51
(2)申訴專用傳真:07-5565846
(3)申訴電子信箱:ijung@kcg.gov.tw
(4)受理申訴單位:人事室。
(四)禁止職場霸凌:
1.職場霸凌申訴專線電話:07-5565940#51
2.職場霸凌申訴電子信箱:ijung@kcg.gov.tw
(五)兼職相關規範重點:
1.專任教師、兼行政教師:
(1)教師不得經營商業或投資營利事業。
(2)教師得於國內兼職之範圍如下:(一)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二)行政法人。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1.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之事業。2.依法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之法人、事業或團體。…(後略)。(應與教學或研究專長領域相關,且不得兼任兼職處理原則第五點所列職務)
(3)教師兼任職務不得影響本職工作,且應符合校內基本授課時數及工作要求;以執行經常性業務為主者,其兼職時數每週合計不得超過八小時。
(4)教師兼職除相關法令規定隨職務異動或當然兼職者外,應事先提出申請,並經學校書面核准。於期滿續兼或兼職職務異動時,應重行申請。
※教育部109年2月13日臺教人(二)字第1090010154B號令修正發布「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2.職員、兼行政教師:
(1)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
(2)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3)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4)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5)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4條、第14-2條及第14-3條規定。
(六)嚴守行政立原則
1.查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略以,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次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3條及第9條規定略以,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辦理相關活動,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等政治活動或行為。
2.教師在教學上有一定的專業與權威地位,應能意識到自己身分的力量,切勿跨越教育的界線。應體認自己的角色,修正政治參與的界線,讓下一代建立民主政治的正確價值觀。
111.05.03晨會人事室報告
學生確認防疫常見問題
1.我是導師,我班上學生確診,我要被居隔3+4嗎? 什麼時候居隔結束?請什麼假?給公費派代嗎?那我的同住家人也居隔嗎?
答:
(1) 班上學生確診,導師及全班其他同學均要居隔3天+自主健康管理4天,自主健康管理第1天快篩陰性,可外出,但仍不可到校,須自主健康管理第4天快篩陰性,隔日始可返校。居隔期間請耐心等候學校通知前往PCR檢測及衛生單位核發居隔通知單。
(2) 居隔開始及結束日期,必須依衛生單位核發的居隔通知單上面所載日期為主,沒看到通知單都無法知道。
(3) 請防疫隔離假,統一由人事室簽核後至後台登錄。
(4) 給公費派代。
(5) 同住家人不居隔,行動自由,但要自主健康檢測。
2.我是科任,我授課的班級學生確診,我要被居隔3+4嗎? 請什麼假?給公費派代嗎? 那我的同住家人也居隔嗎?
答:
(1) 目前最新規範,科任教師只匡列篩檢PCR,不居隔,所以不會有居隔通知單,待檢測結果為陰性,回覆人事室,隔日返校上班。匡列等候篩檢期間不到校,請耐心等候學校通知前往PCR檢測。
(2) 請防疫隔離假,統一由人事室簽核後至後台登錄。
(3) 給公費派代。
(4) 同住家人不居隔、也不匡列篩檢,行動自由。
3.我的小孩確診,我要被居隔嗎? 請什麼假?給公費派代嗎?
答:
(1) 小孩《無》自理能力確診,小孩居隔10天+自主健康管理7天,如果你是主要照顧者,則與小孩一樣10+7,自主健康管理第7天快篩陰性,隔日始可返校。
(2) 小孩有自理能力確診,小孩居隔10天+自主健康管理7天,你是同住家人列居隔3+4,自主健康管理第4天快篩陰性,隔日始可返校。
(3) 請防疫隔離假,統一由人事室簽核後至後台登錄。
(4) 給公費派代。
4.我的小孩被居隔,我要被居隔嗎? 請什麼假?給公費派代嗎?
答:
(1)小孩《無》自理能力被居隔3+4,如果你是主要照顧者,則與小孩一樣3+4,自主健康管理第4天快篩陰性,隔日始可返校。
(2)小孩有自理能力被居隔3+4,你不會被居隔、也不會被匡列篩檢,行動自由,但要自主健康檢測。
(3)符合(1)請防疫隔離假,統一由人事室簽核後至後台登錄,給公費派代。符合(2)則無請假及派代問題。
1110411人事室公告:
辦理「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薦作業
*本表單【限本校同仁】填寫,不接受推薦社會人士! (本表單於111年5月20日16點截止)
1.本項選舉定於本(111)年11月26日(六)舉行投票,本次選舉: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里長、山地原住民區長及區民代表。
2.工作地投票之申請,以戶籍地與工作地均在高雄市為限(里長部份無法申請工作地投票);申請工作地投票者,請另行逕洽人事室填寫「工作地投票登記卡」。
3.本次防疫特別規定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應接種 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
(2)倘未完整接種完整接種2劑且滿14天,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4.有意願者,請於111年5月20日16點前,詳填下列資料後並提交(逾時及資料填列不詳實者,均不予受理),俾利彙整後辦理推薦作業。
5.參加人員給予獎勵及補假,津貼主任管理員3400元、主任監察員2800元、管理員2200元、預備員1800元。
6.報名表單連結:選務工作報名表單
1110408人事室公告:
一、為因應市府防疫調查,即日起至學期末,同仁如有下述情形之一者,請隨時主動與人事室聯繫(電話或line):
(一)本人/同住眷屬,經確診或隔離者。
(二)身體不適或出現急性上呼吸道症狀者。
(三)身體不適而曾「以家用快篩」或「前往醫療院所」或「前往各篩檢站」篩檢者。
(四)疫情期間曾接到篩檢簡訊者或曾前往各縣市確診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者(足跡)。
二、請各位夥伴注意身體狀況並確實遵守相關防疫措施。
三、疫情期間詐騙電話猖狂,接獲 疫調/被匡列/健保局 等電話,勿回撥或直接按電話鍵,務必掛掉電話,並撥打『高市府衛生局』確認(撥打電話1992或07-7230250)。
111.04.01--公告
各位同仁最近本土疫情升温,雖確診者可能就在你我的身邊,但只要依政府的防疫規定,做好自己應遵守的,就不需要驚慌
下列是連結自主健康管理懶人包,請大家點入詳閱,觀念上會比較清楚(連結)
有任何問題,請與人事室連絡,謝謝!
111.02.24--公告111年獲補助健檢康檢查名單
公告
111.02.23參與校長遴選之教師代表選舉
投票結果
一、本校全體專任教師99人,領票數69人,有效票66票,無效票3票,剩餘票數30票。
二、得票數:王建正26票、林芳仕9票、洪照惠9票、吳敏慧5票、姚盈仲4票、張聖山3票、陶玉芳2票、陳玉琄2票、許家彰1票、劉壹心1票、吳向媛1票、鄭幸齡1票、鄭建良1票、莊聖權1票。
三、教師王建正得票數26票,最高票當選本次教師代表。
公 告
110.02.15
主旨:原訂於111年3月2日(三)辦理111學年度『校長遴選學校教師代表』選舉乙案,因故提前至111年2月23日(三)舉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1.02.11高市教小字第11131024100號函以:『校長遴選學校教師代表』名單,應於111年3月1日(二)下午5時前報送,故提前辦理是項選舉,合予敘明。
二、是項選舉相關訊息說明如次:
(一)選舉訊息業已於111.02.11公告於『新上家務事』。
(二)選舉人名單及候選人名單於111.02.14-111.02.18公告於本校人事室,如對名單有議異者,請於公告期間內逕向人事室提出。
(三)投票日期:111.02.23(三)
(四)投票時間:08:30-15:30
(五)投票地點:本校人事室
(六)開票時間:投票時間結束後立即開票。
(七)每人一票,請【專任教師】於投票時間內,踴躍至人事室簽領選票,並逕行投票,是項選舉不得委由他人簽領或投票。
110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業務辦理及宣導事項(111.02.11)
業務辦理
一、110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自2/11-3/10止,請同仁至人事室領取申請表,檢附證明如下:
(一)高中以上(含高中)應檢附收據(收據無法辨識姓名及學校名稱或相關資料者,須再附上註冊單),檢附影本者請記得「簽名」。
(二)國中以下(含國中)免附證明。
二、有關111年健康檢查因市府教育局補助費用及分配名額尚未公告,俟公告後本室立即公布本年度健檢補助名單。
三、本校王校長於111.07.31任期屆滿一任4年,依規定本校需票選學校代表1名,參與是項校長遴選工作,相關選舉說明如下:
(一)選舉人及被選舉人: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含國小部、幼兒園、特教),名單於111.02.14-111.02.18公告張貼於本校人事室,名單如有錯誤,請於公布期限內提出。
(二)投票日期:111.03.02(三) / 投票時間:08:30-15:00 / 開票時間:投票結束立即開票
(三)投票地點:本校人事室
(四)每人一票,請專任教師於投票時間內至人事室簽領選票並逕行投票,不得委由他人簽領或投票。
宣導事項
一、公務福利e化平台 (https://eserver.dgpa.gov.tw/):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各項公務福利資訊:福利措施、各項貸款及保險等,歡迎同仁上網瀏覽踴躍使用。
二、新「教師法」於109.06.30實施已有一年半,明確將不適任教師分為「違反性別平等」、「體罰霸凌」、「教學不力」、「其他」四類,並列出終身解聘、原校解聘不續聘等不同程度處置,其中,貪污、性侵有罪,或經性平會調查犯重大性平、兒少案屬實,可直接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請教師同仁務必嚴守以免觸法。
三、差勤管理:依規定請假人員應事先辦妥請假手續,始得離開學校,如因特殊狀況(如急病、家庭重大事故等),應即告知直屬主管,請假程序請自行或委託其他同仁完成。
四、兼職規定:請教師遵守「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公務人員請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規定。
四、性別平等規範:本校訂定「高雄市左營區新上國民小學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要點」,實施防治性騷擾之政策宣示及教育訓練、頒布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書面聲明、利用集會或提供宣導品等方式加強宣導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管道。本校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申訴專線電話:07-5565940轉51、申訴專用傳真:07-5565846、申訴電子信箱: ijung@kcg.gov.tw、受理申訴單位:人事室。
五、檢附「高雄市政府 111 年員工協助方案─Takao 善循環 職場添溫暖─實施計畫」乙份,提供同仁參考使用。(附件如下)
人事室 通 知 110.01.14
主旨:為辦理111年度資深優良教師請頒作業,請已符合請頒資格而未列入下列名單中或有年資疑義者,請於1月26日(星期三)前逕洽人事室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資深優良教師年資之採計係以公私立編制內教師連續任教且未中斷者始得採計,但留職停薪者可扣除留職停薪期間後,前後併計年資;如有代理教師年資者請另洽人事室。
二、本次請頒年屆分別如下:
1.服務年資屆滿40年:71年8月1日以前到職至111年7月31日止。
2.服務年資屆滿30年:81年8月1日以前到職至111年7月31日止。
3.服務年資屆滿20年:91年8月1日以前到職至111年7月31日止。
4.服務年資屆滿10年:101年8月1日以前到職至111年7月31日止。
三、經本室篩選符合111年資深優良教師請頒之教師名單如下:
1.服務年資屆滿40年:無。
2.服務年資屆滿30年:黃0孔、楊0容。
3.服務年資屆滿20年:黃0君、陳0吟、黃0婷、吳0如、林0仕、
黃0珍。
4.服務年資屆滿10年:蔡0政。
四、有關符合資格同仁資深優良教師推薦表,擬於下學期開學後再行提供個人資料表校對,謝謝!
1101207人事室晨會報告
一、健康檢查:
1.今年年已做完健康檢查,尚未拿收據至人事室核銷者,請於12/10前至人事室辦理核銷。
2.今年已獲分配健檢名額,但尚未前往檢查者,至遲請於12/20前檢查完畢,並至人事室辦理核銷。
3.111年健康檢查意願調查表單,會後將po在『新上家務事』,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的同仁前往登記,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qxyZfR1W2HQVNFf47。
二、112年退休登記開始,自即日起至12/31日止,有意願登同仁,請填寫調查表(附表1)。
三、為辦理110年年終獎金,代理教師如109學年度非在本校服務者,請填寫調查表,俾利辦理年資併計,計支領取年終獎金(附表2)。
四、有關政府發布111.01.01薪津調幅4%,係指底薪+學術研究費+主管加給等3項均調整,但因目前尚未發布公文,如不及於12/24前發布,111年1月份薪津,仍以目前金額製發,待發布後再行補給差額。
五、推薦111年教育芬芳錄/特殊優良教師,推薦日期至12/31日止,相關資格條件及推薦表(附表3)。
六、差假宣導:
1.如果請假請人代理時,基本禮貌,應事先詢問代理人當日是否可以代理,否則會造成代理人當日無法請假。
2.12/18公投選舉日擔任選務工作同仁,務必上差勤系統申請公假,俾利日後核給『公假補休』。
七、本室自12/6起代理褔山國小,每週星期(二)下午、(四)上午及(五)下午,前往支援,造成不便,請大家見諒。
110.11.17--重申宣導---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要點乙份
1.檢附高雄市左營區新上國民小學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要點乙份
2.營造友善職場並落實性騷擾防治措施,請同仁務必遵守,以免觸法
3.本校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電 話:07-5565940轉51
傳 真:07-5565846
電子信箱:ijung@kcg.gov.tw
郵寄信箱:高雄市左營區大順一路100號新上國民小學
110.11.07--110年11月版--有關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Q&A(圖卡版)
110.11.09人事室晨會報告
差假宣導
一、教職員工上班時間:
1.兼行政教師及職員工:上班9小時,上班07:30~08:00/下班16:30~17:00
2.導師:在校8小時,08:00~16:00,唯因肩負導師職務,仍請配合學生上學時間到校。
3.科任教師:在校8小時,08:00~16:00
二、教師社群舉辦地點在校外者,務必辦理公假,並請在電子假單上寫明『地點』,另請社群主辦人協助辦理多人公假電子假單。
三、重申/重申/重申,上班時間離開學校者,務必辦理請假手續,千萬不可『不假外出』。
四、申請『公出』者,請上電子差假系統申請,不要再去教務處填紙本。
110.10.05人事室晨會報告
一、數位研習:
1.上班時間在『學校』研習———不用請公假。
2.上班時間在『家』研習者———須申請公假(星期三下午校本研習習外)。
3.非上班時間在『家』研習者——如公文有寫明可『補休』須申請公假(並引入公文附件),事後補附『研習時證明』,提供人事室登載補休時數。
二、第二劑疫苗接種———政府無規劃統一造冊,請同仁密切注意依指揮中心公布順序,前往『接種平台』登記意願及預約。
三、疫苗接種請假:
1.疫苗接種假係『不支薪』———適用於勞工。
2.教育局並無明確函文第二劑疫苗接種得申請公假,經校長110.10.04主管會報指示,本校教職員工疫苗接種以公假申請,並以4小時為限採課務自理。
3.另經電詢教育局表示:利用下班時間或例假日疫苗接種者,不得申請補休。
4.疫苗接種次日起24時止,反應不適者,得申請病假或補休,不影響考核。
四、之前已曾說明有關婚喪喜慶之公布,喜訊一律會公告大家週知;至於喪訊部份,均依個人意願是否公布。(4-11賴怡君老師父親於10/3仙逝,賴師表示不收奠儀)
五、請大家務必至『新上家務事』網站瀏覽相關訊息。
六、有關剛輔導處報告10/6週三下午教師進修/主題:性別平等教育─性不性由你;目前政府積極推動公教人員應每年研習2小時之性別平等時數,惟教師部份並未強制(公務人員強制),但仍請踴躍參加。
110.09.14人事室公告
本校二次推動獎勵令電子化措施說明及操作方式,詳如附件。
說明: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108年8月為有效結合資訊技術、落實政府無紙化及節能減碳政策、達成人事作業流程簡化及奠定公務電子履歷之基礎,爰推行電子化獎勵令措施,實施對象係各校編制內現職公務人員與教育人員。
二、因本校於108年9月推動第1次獎勵令電子化措施成效不佳,本次推動務必請同仁【配合】至線上系統設定,並自110學年度開始不再核發紙本獎勵令。
三、操作系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以下簡稱 ECPA)】網頁:https://ecpa.dgpa.gov.tw/ 以憑證(★自然人憑證 或 ★健保卡)登入。
四、『自然人憑證』須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健保卡』須先至健保局網站註冊後才能使用(健保卡註冊網站:https://cloudicweb.nhi.gov.tw/cloudic/system/Login.aspx)。
五、電子化優點:不用再保存紙本,考核及獎勵資料保存於系統中,需要時可自行列印。
110.09.07人事室晨會報告事項
一、依市府教育局公告規定:109學年度考核獎金得先行預借,並於110.09.14入帳。
二、子女教育補助費尚未領取申請表的同仁,請至人事室領取,本項申請於110.09.30截止收件。
三、110學年度『教評會』及『考核會』委員當選名單,業於9/2公告校網,恭喜各位委員,檢附委員名單乙份提供參考(如附件)。
四、有關(COVID-19)疫苗第二劑之施打,是否由學校造冊通知,目前政府尚無規劃,請同仁密切注意疫情指揮中心的訊息並至平台登記。
五、健康檢查
1.為落實公教人員年滿40歲以上者,每二年得補助健檢1次之政策,市政府於110年9月份再增核補助費,本校由原核定16人增至48人。
2.增額32名部份依列順位安排補助受檢:(1)原後補人員。(2)曾受檢但前一次補助年度較遠者。(3)完全未獲補助年紀較大者。
3.今年未獲補助受檢者,列111年辧理補助。
4.檢附110年獲補助名單乙份(如附件),並請於【110.11.30前】執行完畢,如有放棄者請於【9/15(三)前】告知人事室,俾利安排其他同仁遞補。
5.受檢人檢具實施健康檢查之相關證明文件,覈實給予公假(課務自理),但不得逾二日。
6.檢查補助費用:以檢據覈實予以補助,如有超出,由受檢人自行負擔。經費核銷:由受檢人自行墊付,再由受檢人檢據至本校人事室填寫「健康檢查收據」辦理經費核銷並撥款予受檢人。
7.健檢醫療機構:由受檢人自行選擇高雄市各市立醫院或大高雄地區合格之區域醫院以上醫療機構進行檢查;或至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