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化國中體育器材管理及借用辦法
一、體育室除體育股長及協同搬器材同學外(一位),未經教師同意請勿進入。
二、體育器材除體育股長統一借用外,其它同學一律不准借用。(體育股長不在由代理人借用)
三、借用器材時需將學生證留於登記簿旁,待歸還確認數量無誤後取回。(未留下學生證班級將不借用)
四、借用器材需確實填寫日期、班級、借用人姓名、種類、數量、歸還時亦同。
五、歸還之器材需將所有器材放妥並置於各器材架上。
六、下課及其它休息時間嚴禁使用學校體育器材。
七、非體育課至各體育場地上課班級除以上借用辦法外,體育股長借用器材時需請當節任課教師至登記簿上簽名,未完成此動作器材將不外借。(並請避開體育課班級之場地)
八、歸還器材如有缺少情形則照價賠償,蓄意破壞者除賠償外並依校規處份。
九、未完成以上借用規定之班級,將依校規辦理,請各班體育股長確實遵守。
體育組98.09.01
體育器材借用須知
1、 器材室開放時間:每節下課十分鐘。星期三下午為領域時間,暫不開放。
2、如需借用器材請於下課時間借用完畢,上課時間不再借用器材。
3、 如遇器材室未開,請洽學務處老師。
4、 因午休時間下課只有五分鐘,故該節借用時間延長至13點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