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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正常教學視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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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
1-1-1-學生編班方式能落實常態編班
1-1-2-補報到之新生或轉學生能採公開抽籤方式
1-1-3-特殊班級能經地方政府核定設立依規定辦理招生或鑑定安置
1-2-1-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能立即於校內公告至少15日
1-2-2-辦理導師編配抽籤能邀請學校教師會代表及學生家長會代表出席
1-3-0-實施年級內分組學習
1-3-1-年級內的分組學習規劃
二、課程教學規劃及實施
2-1-1-各領域和彈性學習課程(節數)之學習節數能符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規定
2-1-2-各領域學習課程能依照課程綱要及課表授課
2-2-1-學校能優先依據師資專長排課
2-2-2-學校應優先聘用配課節數較多的領域之專業師資
2-2-3-學校排課與配課考量教師專業意願與備課負擔
2-2-4-學校未將藝術綜合活動科技及健康與體育領域之課程配給同一班級其他領域任課教師
三、學習評量實施
3-1-1-推動多元評量能督導教師設計及實施多元評量
3-1-2-學校能建立定期評量命審題制度訂定命題及審題規範確保評量品質及公平性。
3-2-1-學校定期評量的紙筆測驗次數每學期能在3次以下
3-2-2-學校模擬考辦理時間能符合規定
3-2-3-學校模擬考辦理次數每學期未超過2次
設備組-管理辦法
115學年度正常教學視導
一、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
1-1-1-學生編班方式能落實常態編班
。
1-1-2-補報到之新生或轉學生能採公開抽籤方式
。
1-1-3-特殊班級能經地方政府核定設立依規定辦理招生或鑑定安置。
1-2-1-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能立即於校內公告至少15日。
1-2-2-藝才班導師不具備所任教班別之藝術專長應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
。
1-3-0-實施年級內分組學習。
1-3-1-分組學習依規定領域及年級據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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