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子教學藉著其獨特優勢在學校教學上日漸普及,我們需攜手建設一個有利同學作電子學習的環境,讓同學懂得如何真正善用電子工具,確保每一課堂順暢且高效益,維護校園和諧有序的生活。因此,同學在校使用自攜學習裝置前,須簽署一份責彺同意書,名為「可接受使用政策」(Acceptable Use Policy, AUP),旨在確保同學在校園內正確使用電子工具、互聯網絡及通訊,培養同學成為負責任的數碼公民。
此「可接受使用政策」須由家長/監護人、學生及學校三方共同協議,才能使政策取得最大成效。以下列出「可接受使用政策」的要點。
學生方面
妥善保管並自行承擔遺失責任
準備充足電量,不可在校內充電
只可使用經校方批准的平板電腦
只能安裝及使用學校允許的程式
必須定期進行備份,以免重要資料遺失
只可進行老師批准的課堂活動,不得使用於娛樂活動
家長方面
定時查看子女的裝置以了解子女的學習情況
提醒子女小心保管裝置
督促子女每晚為裝置充電
定期為子女檢查及保養裝置,如遇機件故障,需及早聯絡供應商進行維修。
學校方面
所有平板電腦必須向學校資訊科技部門登記
過濾互聯網的瀏覽內容
定期檢查學生的裝置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