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標準 2-1:
依交通安全核心能力(四守則)研訂教學課程(教案)及課程。
子標準 2-2:
校內落實情境教學或實地參觀校外交通環境,進行情境教學。
子標準 2-3:
舉辦全校性交通安全相關活動(例如:交通安全常識測驗、學藝活動或比賽,專題演講、案例宣導、拍攝上放學或周遭環境檢視行為及危險路口等)
1.訂定交通安全活動辦法及實施計畫,且活動執行過程相關資料建檔完整。
2.辦理全校性的活動, 活動能依自己的校本問題做設計。
子標準 2-4:
辦理交通安全校外教學輔導活動,規劃完善的安全措施及實施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