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籌辦理總務業務。
2.擬定總務處各項章則辦法、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進度執行之追蹤管理與考核。
3.依據政府採購法規辦理工程、財務及勞務等採購事宜。
4.督導校園美化、綠化工作。
5.督導學校門禁管理、校舍安全檢查及校園安全維護事項。
6.執行校園整體規劃事宜。
7.學校中長程教育發展計畫彙整。
8.有關業務法令適用疑義之解答及請示。
9.督導營繕工程相關事宜。
10.督導災害之預防、搶救及善後處理工作。
11.會同學務處辦理各項演習。
12.涉及國家賠償法案件之處理。
13.年度計畫列管項目之選定、呈報、考核。
14.督導各組、工友、警衛工作進度及工作績效及相關考核。
15.其他相關業務及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