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秉承校長之命,主持全校教務事宜。
2. 彙整校務長期發展計畫(教務部份)。
3. 策定年度教師研習進修項目、各領域教學研究工作及科學教育計畫。
4.擬定教務處工作計畫並彙編全校行事曆。
5. 分配教職員行政職務及任課、協調教師擔任課務事宜。
6. 巡查及輔導各班教學情形,加以紀錄。
7. 辦理補救教學、有關全校停課事宜。
8. 推薦教學優良教師。
9. 策畫校內外教學觀摩會、環境布置。
10. 督導教學單元布置。
11. 召開教務會議、處理校務會議及學年會議教務有關事項。
12. 審查各領域補充教材及教學資料。
13. 策畫及評鑑科學展覽作品及校刊。
14. 籌辦家長教學參觀日。
15. 策畫畢業典禮(有關教務方面事項)。
16. 策畫學藝競賽及參賽事宜。
17. 策畫執行發展學校特色。
18. 主持補校校務。
19. 辦理失學民眾識字班業務。
20. 處理有關教學上偶發事項。
21. 其他有關教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