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置要點

壹、依據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

貳、目的

雲林縣南陽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建立無性別歧視

的教育環境,特設本要點。

參、要點內容

 一、本委員會推動之事項:

     (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      

        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

    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本法有關之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二、本委員會設置十七人,校長為主任委員;處室主任、生教輔導組長為當然委員,

    本校教師代表七人、職工代表二人,另家長社區代表一人,其中女性委員應

    佔半數以上。

三、本委員會設置執行秘書一人,由學務主任擔任,辦理本委員會有關業務。

四、本委員會委員、執行秘書均為無給職,任期為一年。

五、本委員會議以每學期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六、本委員會會務所需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之。

肆、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