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70.09.16彰府教社字第10577號函編製「學校沿革誌」,由本校教務主任劉煥章及總務主任趙成在編之。
2.本校光復後由地方人士促進建校,所以編為「光復後之本校沿革誌」。
3.設校期間,名符其實湳仔校地是一片茭白筍園,佔天時地利人和之誼,由全學區家長,以蕭錫齡鄉長為主,以蕭金章校長、鄭景盛老會長為副,發動軍民大合作之義務勞動,軍方用卡車、民方用畚箕,填埋軟弱土壤為堅固校地,完成200公尺標準跑道大操場以及建教室用地,現在教室林立。
4.目前又有卸任學生家長會長鄭景盛老先生所捐贈二樓式一棟學生活動中心,有禮堂、圖書室、會議室、老人休憩室等,對教學活動有所幫助。
5.本學區家長,為教育熱心,很關心學校,時常對學校有增加設備,表現社會資源充裕,有利教育,對本校前途發展不後人。本校雖光復後設校,但畢業生已經有出類拔萃者,如劉水稻同學,臺大機械系而臺大機械工程研究所,現服務於華新麗華電器電纜公司,時常參加國外會議,在國內算數一數二之電纜人才,另外有農復會劉王蘭、留日劉錦樹同學,值得欣慰。
6.本沿革誌所編時間匆促,難免資料簡陋,祈察諒。
民國71年3月31日 校長 楊恭 誌
本校建於彰化縣社頭鄉湳雅村山腳路三段395號,光復前學區就讀於湳雅公學校—即現在朝興國民小學,是時學區社頭鄉山腳路一帶十個村〈埤頭、清水、山湖、朝興、泰安、平和、龍井、湳雅、協和〉為許厝寮、石頭公、湳雅等三大學部落,位於八卦山下,如一條長巾,橫貫南北,學生上學有所不便,因助於八卦山腰間學生為數不少,地方人士考慮教育上、學生交通安全等事宜等,於民國37年,即光復後第三年,籌設朝興國民小學湳雅分班,計六個班級,也是名符其實爭取地方設學校,在民國41年8月15日為湳雅國民小學(開學日),因學校由分班(二班)升而分校(八班)再升而學校(18班),為此整個學校由上述情況下,須建築增加教室以及擴充購買校地而產生學校為三大區。
上庭:1500平方公尺,東側山腳路往田中、員林通道,校門在此。此處一間設分班時,村民提供舊式大集會所,分隔兩間,因牆壁裂縫由上級視為封閉危險教室。中間鋪蓋柏油為庭。南側接堤岸有一座康樂臺。西側與中庭間有一排橫植龍柏樹,中間恭奉 國父銅像一座。
中庭:3655平方公尺、北側一棟五間教室朝南、南側一座二樓式新樣圖書館,中間為庭,旁有圓環、假山、噴水池、花園等等,是校內美化綠化最佳境之處。
下庭:67800平方公尺,有200公尺標準跑道,西邊橫列運動器具、東側與中庭間,橫立一棟新教室。
湳雅國民小學前身是朝興國民小學分校,當時本省剛光復,百廢待興之時,教育之需要,地方士紳:劉木、鄭景盛、蕭清江、蕭水沙、劉益岳、劉標等諸先生,鑑及時勢之潮流,促進各方於民國37年將集會所撥充為教室,設立湳雅分校,繼續努力爭取獨立,費很大的精神與交涉,及林校長丁輝之贊同於民國41年9月1日舉開獨立典禮,首任校長為蕭金章先生,有關學校籌購校地,趁述於后;本省光復後本學區村民位子弟上學方便,向政府聲請設校於民國37年,利用原湳雅集會所為教室,開辦朝興國民小學分班兩班,次年即民國38年因建教室需要,村民等捐款交由劉木先生(第一任家長會長)親自向劉水拱、劉思勤、劉杆祿、劉森維等兄弟購買社頭鄉湳雅段224號土地,0.5155公頃,持分16/60為校地,劉水拱等即將土地所有權交由鄭景盛先生(第二任家長會長)保管,後於民國39、40年間,因增建教室需要,村民再籌款向劉才、劉木生、劉鳥皮、劉鳥金等兄弟購買湳雅段224號土地,0.5155公頃,持分32/60,提供使用,至於所剩餘12/60約300坪係劉炎色100坪、劉潤100坪、劉思勤、流水拱、劉桿祿、劉森維等100坪,已於日據時期(即民國26年)寄贈湳雅部落維公共場所建築湳雅集會所。
民國66年改建與發展國民教育五年計畫改建教室申請建築執照,檢送土地使用同意書,因土地未辦理登記,所有人異議要求補償,為此登記費由地方人士劉慶煌、簡萬火、張秀錦、魏錦江、蕭鉛德、魏永鎮、劉玉津、劉榮一、蕭金秋、何永富、劉承厚、劉克臨、黃耀採、劉助禮、劉鈕燈、劉永旺、饒明格、蕭智弘、鄭景盛、李宏科、陳錦松、黃宗田、呂壹、謝振清、陳筆、劉政岳、劉森田等計壹萬陸仟元為登記費用。
民國66年11月15日登記社頭鄉湳雅段224號土地,0.5155公頃,持分6/45,地狀字號為67彰田字第10236號,接著彰化縣政府補助辦理登記社頭鄉湳雅段224號土地,0.5155公頃,持分6/45。
民國67年11月25日,權狀字號—67彰田字9106號,上述48/60登竣。只差於所贈300坪12/60,所有人遺族不解,強要求以時價二分之一折付金額承買其中部分300坪,未使用空地,賜予共有物分割聲請人(代理人楊木柱)等管理,依67.12.16彰府財產字第106026號函:「查社頭鄉湳雅段244號土地係湳雅國小校地,已建有教室及安康臺、國父銅像,聲請人所謂之『空地』云云,似有出入,蓋校門、校庭、通路、花圃、教室林立,不得曰:『空地』,且教育機關之操場庭院花圃均非空地,雖無建物而為學生活動不可少者,所謂『空地』300坪係民國26年由聲請人之父輩、劉氏一族所捐獻供地方創造集會所後改設湳雅國小有碑文為證。本案所稱各節核與上開各點互異,難予照辦,300坪以外之土地係鄭姓家長會長辦理價購,因該校未辦理產權過戶,但已建教室二大排,現在鄭老先生仍健在,可為有人證,該地以價購在先,希學校應從速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以確保權益。……」
民國68年11月6日辦理登記手續(68.彰田字第11454號權狀字號)經費由鄭景盛十五萬、學區家長捐十九萬(龍井村六萬五千元正、湳雅村八萬五千元正、協和村一萬五千元正、平和村一萬元正、協和村一萬五千元正、平和村一萬元正、鄉公所一萬元正、家長會五千元正)計三十四萬元正,懸殊數十年之土地全部解決,現有利於教育。
贈與土地石碑誌內文:
昭和12年3月15日立茲為吾湳雅部落應國運之躍進圖部落民和諧相愛之起見唱設建築協和振興會集合所之際蒙劉氏一族首先喜
建物敷地於社頭庄湳雅貳百貳十四番地內面積三百坪義舉可嘉永遠足為部落民之龜建特此立紀念牌一石以訟其德寄附者芳名如左
劉潤 壹百坪
劉炎色 壹百坪
劉水拱 劉思勤 劉祿 劉森維 仝壹百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