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學院
111年4月12日 110學年度電機學院院務會議通過
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
本國籍、本校電機院大學部三年級以上學生:
大學部申請入學成績達前10%或分發入學成績達前5% (以入學當年度公佈榜單為準);或
電機工程學系甲組學生;或
電機工程學系學生在校平均成績達全班或全系前20%;或
光電工程學系學生在校平均成績達全班或全系前10%;或
入學或申請本獎學金時領有當年度縣市政府機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等相關證明之學生。
申請此獎學金前已修畢4學期以上大學部課程且在校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或GPA3.38以上)。
語言能力:
外語:TOEFL iBT87或IELTS 6.5或符合申請學校第三外語規定。
修習本院所開專業必、選修之3門英語授課之科目。
獎學金金額:
獎學金金額:
交換一學年:每人至多30萬
交換一學期:赴美國每人至多30萬,其他地區每人至多15萬
院級承辦人:
院級承辦人:
職稱:行政專員
姓名:蘇怡恩
分機:5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