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院
111年5月5日理學院110學年度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
本國籍、本校理院電子物理學系、應用化學系、科學學士學位學程大學部學生。
大學部個人申請入學成績達前5%或考試分發入學成績達前5% (以入學當年度公佈榜單為準)。
申請此獎學金前已修畢2學期以上大學部課程且在校成績平均達GPA4.0以上。
語言能力:
外語:TOEFL iBT87或IELTS 6.5或或GEPT中高級複試通過或TOEIC符合以下標準:聽力400、閱讀385、口說150、寫作150。或符合申請學校第三外語規定 (赴大陸地區交換者免外語能力證明)。
修習並通過本校3門英語授課之科目,經所屬學系認可。
獎學金金額:
獎學金金額:
交換一學年:每人補助20-30萬元。
交換一學期:每人補助10-15萬元。
院級承辦人:
院級承辦人:
職稱:行政專員
姓名:謝培禹
分機:5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