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獎學金

臺南市立南寧高中新生入學獎學金實施要點

109.04.14行政主管會議通過

110.04.27行政主管會議修訂

111.02.15行政主管會議修訂

一、為鼓勵社區優秀學生入學,獎勵本校國一及高一直升入學新生奮發向上,特別訂定本要點。

二、獎勵對象

  (一)選擇就讀本校國中部之國一新生。

  (二)透過升入學、免試入學、甄選入學進入本校高中部就讀之高一新生。

三、獎勵條件及原則

  (一)國一新生入學獎學金

    甲、學業成績優異

1.國小畢業成績榮獲班級市長優學獎者,獎學金3000元。

2.國小畢業成績榮獲班級議長獎者,獎學金2000元。

3.國小畢業成績榮獲班級區長獎者,獎學金1000元。

4.國小畢業成績榮獲市長特別獎者,獎學金1000元。

5.本校教職員工子女選擇本校國中部就讀且符合以上三項條件者,加發獎學金3000元。

    乙、個人競賽成績優異(領有教育部、臺南市政府,非民間團體頒發之個人賽獎狀)

1. 全國賽:第1名,獎學金3000元;第2、3名,獎學金2000元。

2. 市賽:第1名,獎學金1500元;第2、3名,獎學金1000元。

    丙、若申請學生同時擁有兩種以上之獎項,請擇優申請,不得重複。

  (二)高一新生直升入學獎學金

1.教育會考總積分(含作文)達30分者,獎學金20000元。

2.教育會考總積分(含作文)達28分者,獎學金6000元。

3.教育會考總積分(含作文)達26分者,獎學金3000元。

4.教育會考總積分(含作文)達24分者,獎學金2000元。

5.教育會考總積分(含作文)達20分者,獎學金1000元。

6.本校教職員工子女選擇本校高中部就讀,教育會考總積分(含作文)未達28以上成績者,頒發獎學金6000元。

   (三)高一新生入學獎學金

1.教育會考總積分(含作文)達30分者,獎學金20000元。

2.教育會考總積分(含作文)達28分者,獎學金6000元。

3.教育會考總積分(含作文)達26分者,獎學金3000元。

4.本校教職員工子女選擇本校高中部就讀,教育會考總積分(含作文)未達28以上成績者,頒發獎學金6000元。

四、獎學金經費來源

(一)企業界及社區捐款

(二)家長會經費

(三)其他來源(含教育部補助高中優質化計畫、南寧文教基金會、校內預算)

五、本實施要點經校長核定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頒發109學年度國中入學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