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社組織章程
一、 社團名稱:B04 天文社
二、 社團宗旨:
本社團為學藝性社團,成立目的在探討天文學相關知識,促進天文科學與觀測的交流與發展,增加社員的好奇心與科學探索精神,並推廣天文科普知識,讓更多人能夠對此有所了解;進行聯合小型觀測活動,提升參加人員之實際觀測能力,並增進友校感情。
三、 社團組織:
本社設社長、副社長,下設教學、儀器、攝影、總務、公關、活動、美宣,其職掌、權責如下:
(1) 社長:維持社團和諧、分配工作、維持秩序、督促幹部、與學校和老師溝通、活動時確認所有人安全、宣布事情等等。
(2) 副社長:1人,負責寫社團記錄簿、社課點名、輔佐社長,以及在社長不在期間維持社團之正常運作等等。
(3) 教學:2~3人,負責安排學年之社課內容,社課負責製作簡報、教學,小觀時準備教案、介紹星體、星導、教學等等。
(4) 儀器:1人,負責保護以及確認是否需要維修儀器、組裝架設儀器、介紹儀器、負責小觀時的儀器運送。
(5) 攝影:1~2人,負責拍攝活動、社課之照片。
(6) 總務:1人,負責規劃預算、收取和保管活動費和社費、冷氣卡保管與加值、記帳、退費。
(7)公關:2~3人,負責與校外聯繫和活動邀約、維持與外校天文社之感情和睦。
(8)活動:2~3人,負責學年之活動安排、跑單、打企劃書、設計社課的遊戲、與外校籌劃活動。
(9)美宣:1人,負責社服設計、社帳管理。
四、 社員資格:
本校一、二年級學生,對本社活動有興趣,認同本社具有責任感,願為本社服務之同學。
五、 社員之權利與義務:
(1) 社員須接受幹部之領導,並接受工作之指派。
(2) 社員依法有使用本社資源之權利。
(3) 社員有繳納社費之義務(以家長、社員能接受之額度為原則)。
(4) 有參加社課之義務,因故不克參加應事先告知請假。
六、 幹部遴選暨罷免程序:
(1) 讓高一有意願擔任幹部者填寫三個志願,並安排時間面試幹部,現任幹部最後進行討論,並依學弟妹平常社課及活動表現,還有面幹時的回答狀況來決定下屆幹部。
(2)如認為幹部不適任,經幹部二分之一以上(不含)同意並簽名,再經社師簽名、學務處同意,方可拔除起幹部之職位,社長或副社長應超過三分之二(不含),並重新改選社長或副社長,新社長或副社長名單報學務處學生活動發展組核備後生效。
七、 最高決策機構及各項會議之組成:
幹部會議:由社長與其他幹部召開,討論臨時性重要社務,以及社課、活動、經費等重要事項。
八、 經費來源暨運用:
(1) 經費來源:社員繳交社費、前幾屆學長姐留下
(2) 運用:專款專用,經費須用於社團相關活動,與社團無關之費用不得報銷。
(3)經第九屆、第十屆幹部投票後決定,之後若有收取社費之剩餘,將留用給下屆學弟妹
九、 章程訂定暨修改程序:本章程應由各幹部擬定後,送學務處審核核可後生效,其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