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針對健康指標落後項目、提出可行之改善策略,並有具體成效。 (5 分)+3
2-2 健康教學能以生活技能為導向,結合生活經驗融入教學,並能呈 現於個人教學檔案或教案中(5 分)
2-3 健康教育專長教師,必須具備健康教育專業知能,且每二年至少 參加 18 小時衛生相關研習;非健康教育專長之配課教師,當年度至 少參加 9 小時衛生相關研習(5 分)+2
2-4 學校訂定學生健康自主管理作為及獎勵措施(3 分)+3
2-5 落實健康與體育正常教學活動,對於健康或體適能待加強學生給 予適當處方及輔導(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