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看見多元、尊重差異、實踐尊重。
A:任何性行為必須雙方同意,當一方以任何形式強迫另一方,違反她(他)的意願,企圖或實際作任何有關性的行為,包括性交或任何其他強迫性親吻、撫摸或觸碰等猥褻行為,都構成性侵害犯罪 。
A:簡單來說,性騷擾的構成要件有四項:不受歡迎、違反意願、具有性的意涵、造成當事人不愉快。如果有人對你的言論和行為符合上述四項要旨,就可以初步認定是性騷擾事件
A:以語言、肢體或暴力對他人的身體外表、性別氣質、性取向、性特徵取笑或評論的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包括有關性或身體部位的嘲諷玩笑、評論或譏笑,例如:講黃色笑話、拿對方身材開玩笑、以性的方式摩擦或抓重要部位、或是對性別氣質、性取向的譏笑,例如:取笑同學娘娘腔或男人婆。
A:請當事人或知悉者勇敢向學務處、教官室、輔導室或導師通報。千萬不要隱忍或是覺得過去就算了!
A:侵害或是騷擾別人的行為人才應該覺得丟臉,你所受到的委屈,學校會透過性平會的調查為你伸張正義,並提供你所需要的協助。而且我們也希望透過性平會的處理,讓行為人能改變不正確的觀念、態度與行為,避免有其他人受害。另外學校在處理性別事件時,依法必須絕對保密。
A:學校知悉校園性別事件發生→學校依法通報→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提出申請調查或檢舉人檢舉→性平會決議受理並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調查小組進行調 查(訪談行為人、被行為人與相關人)→調查小組完成調查報告→性平會決議並由相關單位進行懲處與後續輔導工作(明台高中校園性別事件調查流程圖)
A:請先試著回答「為什麼會有異性戀?」這個問題!其實有人喜愛同性,有人選擇異性(當然,也有兩個都愛的),這就和我們有人喜歡吃甜食,有人很愛吃辣是一樣的道理,都是相當自然而然的事;並沒有任何特殊的原因或「為什麼」。
A:同性戀是自然的事,不是什麼正不正常的問題。如果有人把同性戀看成不正常,那他本身就不正常。
A:危險情人常有以下特徵、行為模式:1.情緒轉換非常極端。2.表達的方式非常激烈。3.占有慾非常強烈。4.嫉妒心非常強烈、疑心病特重。5.對伴侶極度控制。6.要求伴侶事事聽其命令。7.極度自我中心、自私。8.所有不如意都怪罪伴侶。9.對他人的痛苦非常冷漠、無視他人死活。10.有暴力、虐待動物的紀錄。11.過度批判的反社會性人格。12有酗酒、吸毒情況。13.有精神疾病或情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