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違規學生有以下處理方式:
(一) 發現現場由導護老師先個別輔導,再通知班級級任老師。
(二) 學務處開立違規通知單(附件一),請導師加強輔導。
(三) 針對常違規地點,請導護老師加強巡視。
(四) 列入交通安全宣導重點。
(五) 結合新聞時事,深入宣導。
(六) 於佈告欄張貼交通安全標語及海報。
相片說明:訓育組長請未依規定停等紅綠燈學生上1對1交安課程,同時告知學生上學途中會遇到的安全及危險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