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大學考招制度

主要招生管道

考招作業時程

111學年度各主要招生管道的招生比例

特殊選才(約1.5%)、繁星推薦(約13%)、申請入學(約52%)、分發入學(約33%)

主要考試測驗與主要管道參採項目

★考生皆可自由選考,不再計算所有科目總級分。

★命題以課綱為主,參考各領域/科目的學習內容與學習表現設計試題。

成績表示皆採級分制。繁星推薦和申請入學為15級分;分發入學為60級分。

多資料參採:學生多元學習表現

學科能力測驗(X):評量基本核心能力,以部定必修為測驗範圍。

★分科測驗(Y):評量關鍵學科能力,以部定必修加深加廣選修為測驗範圍。

術科測驗:評量音樂/美術/體育專長。

綜合學習表現(P):

  • 學生學習歷程(P1):包括學生在校成績基本資料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學習歷程自述,以及其他與學習歷程有關之資料(以學校學習活動為主)。

  • 校系自辦甄試項目(P2):如面試、筆試、實作、其他等。

數學考科

數學領域課綱:自11年級(高二)起分為三個軌道。

參採學測數學考科(數學A及數學B)

大學參採學測數學科目(數學A及數學B)之原則

  • 大學校系依據學系課程設計之需要可自訂參採數學A或數學B或兼採。

  • 請各學系參考十二年國教課綱數學領域課程手冊「高中數學領域必選修課程與職涯進路關係表」之建議,訂定參採之學測數學科目。

  • 大學校系於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三招生管道,參採之學測數學科目應有一致性規劃。

  • 若想要進一步了解各校系採計數學的狀況,可參考「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參採數學考科查詢系統」此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