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大學考招制度
主要招生管道
考招作業時程
111學年度各主要招生管道的招生比例
特殊選才(約1.5%)、繁星推薦(約13%)、申請入學(約52%)、分發入學(約33%)
主要考試測驗與主要管道參採項目
★考生皆可自由選考,不再計算所有科目總級分。
★命題以課綱為主,參考各領域/科目的學習內容與學習表現設計試題。
★成績表示皆採級分制。繁星推薦和申請入學為15級分;分發入學為60級分。
多資料參採:學生多元學習表現
★學科能力測驗(X):評量基本核心能力,以部定必修為測驗範圍。
★分科測驗(Y):評量關鍵學科能力,以部定必修及加深加廣選修為測驗範圍。
★術科測驗:評量音樂/美術/體育專長。
★綜合學習表現(P):
學生學習歷程(P1):包括學生在校成績、基本資料、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學習歷程自述,以及其他與學習歷程有關之資料(以學校學習活動為主)。
校系自辦甄試項目(P2):如面試、筆試、實作、其他等。
數學考科
數學領域課綱:自11年級(高二)起分為三個軌道。
參採學測數學考科(數學A及數學B)
大學參採學測數學科目(數學A及數學B)之原則
大學校系依據學系課程設計之需要可自訂參採數學A或數學B或兼採。
請各學系參考十二年國教課綱數學領域課程手冊「高中數學領域必選修課程與職涯進路關係表」之建議,訂定參採之學測數學科目。
大學校系於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三招生管道,參採之學測數學科目應有一致性規劃。
若想要進一步了解各校系採計數學的狀況,可參考「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參採數學考科查詢系統」此一網站。
其他網路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