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母語日規畫
新北市立秀峰高級中學推動臺灣母語日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頒訂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二)新北市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臺灣母語日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培養學生聽、說本土語言的能力,促進母語的傳播及瞭解語言之美。
(二)培養學生與各族群溝通能力,瞭解並包容其他族群語言及文化。
(三)透過本土語言的學習,激發學生愛鄉、愛土地、愛校的情懷。
(四)結合品德教育,瞭解各語言正面意義,引導同學飲水思源、感恩惜福及多元尊重。
三、主辦單位:教務處
四、實施原則:
(一)活動兼顧生活化與趣味化,鼓勵學生主動參與。
(二)情境佈置營造本土語融入教學的環境。
(三)訂定每週一日為臺灣母語日。
五、實施時間及實施方式:
(一)母語日情境佈置
本校訂定每週三為母語日,選定每週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諺語內容,以書面或電子形式展示於學校穿堂中供學生學習,鼓勵學生認識及瞭解本土語言之美。
(二)母語日歌曲聆賞
於晨間播放本土語教師推薦之閩、客、原歌曲,以營造學習母語的愉悅情境。
(三)本土語言演說及朗讀學藝競賽
配合本校語文競賽辦理閩南語、客家語演說及朗讀競賽及原住民族語文朗讀競賽。
(四) 本土語嘉年華
本土語學習成果展,由本土語老師指導學生準備表演活動。
六、經費:由教務處業務費及相關計畫項下支應。。
七、獎勵:
(一)學生(取得證書時為本校在學學生,並以112年1月1日起取得證書者為限,不溯及既往):
1. 相關競賽活動獲獎、表現優異學生給予獎狀或獎品獎勵。
2. 參加本土語語言能力認證取得初級(A2)以上者,除依本市教育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本土語言教育獎勵計畫辦理敘獎外,另由本校教育基金會提供獎勵金500元,每生同一語種同一級數限申請1次。
(二)教師:
1. 鼓勵教師參與本土語能力認證及教授本土語課程。
2. 參加本土語語言能力認證者通過者,依本市教育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本土語言教育獎勵計畫辦理敘獎。
八、本計畫經「本土語言及臺灣母語日推行小組」審議,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