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重點
1.正式及代理教師參與本土語能力認證,可於參加後申請報名費補助。
2.正式及代理教師參與本土語能力認證研習,可核予公假(排代依公文辦理)。
3.正式及代理教師擔任本土語授課教師滿1學年,依計畫辦理敘獎。
4.教師、學生通過本土語能力認證,依計畫辦理敘獎。
臺灣台語能力認證介紹
臺灣客語能力認證介紹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介紹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每年舉辦兩次,4月、12月辦理),具合格教師證者通過高級以上可教授原住民語。
本校原住民學生,由教務處統一依意願集體報名。
依據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取得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者(國中部升學初級以上;高中部升學中級以上)加分35%;未取得者僅加分10%。本加分條件為大部分升學管道採計,但特色招生或其他個別招生簡章另有規定者,其加分比例以簡章說明為準。
鼓勵教師參加本土語認證、教材教法研習
本校目前老師參加研習踴躍,並配合老師研習需求及公文辦理課務排代。
校內已有9位取得臺灣台語教育部中高級/成大B2以上認證之老師(其中2位正在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2位取得臺灣客語教育部中高級認證之老師,2位取得臺灣手語教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