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期程及應備資料        審查結果公告


新生資格審查繳件只限作業現場,校園其他教學區域不開放參觀!

進入教育教學場之防疫措施依衛福部規定(滾動修正)


1. 因本校113學年度入學新生超過可容納學生數,依「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實施要點」第四條第五款規定「學生入學資格審查時,應核對房屋所有權狀正本、經法院公證正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實際居住之文件。」辦理「報到登記和資格審查」,敬請先行參看後續其他說明,請持戶口名簿及相關證件(正本及備妥影本),於報到期限內到本校辦理登記暨審查(請先參看專區網站資料)。本項措施為依規定辦理並非徒增家長不便,在此先行說明。


2. 已收到區公所發送之本校新生入學報到通知單者,請務必先查看通知單上的學生「戶籍遷入日期」,與家長要提出繳驗的「戶口名簿資料」是否相符?如有不同,可上網查詢,請參閱期程及應備資料或到北屯區戶政事務所查證。


3. 如有任何問題請先耐心參看網站資料【問與答】,如仍無法解答您的疑問時,再請一併備註來電詢問,以節省您寶貴的時間。若同時間詢問人數較多,導致讓家長久候的話敬請包涵。


4. 因就讀私立小學、遷居就讀其他國小、已出國(或預訂出國)就讀、延緩就讀等原因,無法(或放棄)就讀本校,請務必主動聯絡本校教務處註冊組04-24370696轉712,並填寫「不就讀本校同意書」由本校留存備查;出境學生需請家長到校填寫出境相關資料,並留存在臺聯絡人資訊,由學校依規定列冊追蹤呈報臺中市教育局。在此特別提醒家長或監護人,請依時限辦理,以免因學生未報到,導致通報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造其成多方不必要的困擾。


5. 辦理登記暨審查時,新生不用到校。學校校服和運動服的購買「課後照護班」事項,正取新生之家長務必先參看「新生入學資料」相關說明「後」再詢問承辦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