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課後照顧班離校通知系統說明】
(一)各年級收費統計如上表
(二)退費原則:
因課後照顧班規劃始於報名人數確認開班數,即安排師資,中途退出恐影響課後照顧班師生權益。(受補助學生不予退費)
依照相關規定:當月中途退出,當月鐘點費不予退費,報名前務必審慎思考;午因違規記點退班或轉學得按日計算退費。餐
舉例說明:低年級某生家長於9/18以聯絡簿或是電話通知教務處,某生於9/19起退出課後照顧班,須等第一期收費(8~10月:4630元)完成對帳後(約10月中)才得以退費,僅退10月份的鐘點費用2305元。某生家長可以讓孩子上到9月30日再退出。如果某生家長於10月1日才提出孩子要退出課後照顧班,費用均不予退費。某生家長可以讓孩子上到10月31日再退出。
已填具學生就學補助申請表,並繳交相關證明文件:詳細內容請點此進入【就學補助申請說明】
(一)鐘點費全額補助學生身分如下:
當年度(114)區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之【低收入戶】
效期內身心障礙手冊之【身障學生】或鑑輔機構核定之【特殊教育學生】
戶籍資料(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學生記事註明原住民族之【原住民】
(二)經過校內就學補助審查會議通過,核予鐘點費部分補助(50%~全額補助)學生身分如下:
當年度(114)區公所核發中低收入戶證明之【中低收入戶】
當年度(114)區公所核發兒少扶助家庭通知之【兒少扶助家庭】
當年度(114)區公所核發特殊境遇家庭通知之【特殊境遇家庭】
當年度(114)區公所核發特殊境遇家庭通知之【特殊境遇家庭】
經本校導師實訪註記之【家境清寒學生】或【家庭突遭變故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