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興仁國民小學就學補助申請說明
113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6月28日
家長您好:
學校致力營造讓「學生歡心、老師安心、家長放心」的教育環境,盼使孩子穩定向學、成長茁壯;惟大環境的改變與變動,往往是我們無法掌握,為了減輕您的負擔,同時滿足孩子的生活與教育需求。
請您務必參閱下述說明,讓申請及審核過程更加順利。
申請流程:
1、依據市府相關規定辦理。
2、可申請各項就學費用補助身分及應附之證明文件,多重身分別可於審核會議提出。說明如下:
常見Q&A
Q:申請就學補助或是減免的項目有哪些?
A:例舉幾項如下,其他細節請參閱上述流程圖表說明
學生團體保費補助: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規定下列被保險人予以全額補助:
低收入戶學生。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或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
原住民籍學生。
書籍費補助:以每位學生註冊實際支付之書籍費為補助金額。
低收入戶學生。
身(學)障學生。經由學校輔導室申請特殊教育等相關書籍補助。
領有非低收入戶之相關民政或社政機構核發證明之家庭學生。例如:中低收入戶、兒少扶助家庭、特殊境遇家庭等相關證明。
相關就學費用補助之申請案仍需經過學校補助審查會議通過。
Q:我要如何申請到上述的相關證明?
A:請參閱下述網站申請資訊或是自行到各區公所社會課洽詢:
Q:我沒有上述相關身分證明或是符合之補助身分別,如單親、新住民身分或家中遭遇變故,有申請就學補助之需求?
A:請至國稅局或就近辦事處申請最近一年度之全戶家庭所得及財產證明,並填妥「學生就學費用補助申請表」勾選好申請項目,於申請期限內,以信封袋彌封好,註明學生班級姓名、申請就學費用補助、TO註冊組。送至本校警衛室。交由學校審查。
Q:家中已經有兄姊提出就學費用補助申請,是否可以一併申請?
A:學校就學費用補助申請表以學生為單位,證明文件可以同戶共用一份,惟申請表是一生一份。
Q:申請通過後,就學補助費用什麼時候會核撥下來?
A:本校相關就學費用補助是採用「減免方式」:非「先向家長收取費用,事後退補助費用」,故不會有退補助款給家長之情形。
申請表 與 證明文件 請 以信封袋彌封好 註明給 【 註冊組 】
於 113 年 6月28日前交 予學校警衛室 ,逾期不候 !!
審核會議預定 113 年 9月11日召開 (家長不用出席)
如還有申請上的疑問,請來電03-4355753轉 211 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