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通安全與輔導

子標準 3-1:

建置學生通學資料與運用,並設置路隊及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接送規劃

子標準 3-2:

校園進出之人車動線、交通工具停放、交通管制計畫等規劃

子標準 3-3:

交通服務及導護的規劃與管理

3-3-1.訂定交通服務隊選拔及表揚辦法

3-3-2.良好的服務守則訓練及執行狀況

3-3-3.訂定導護志工實施、管理要點及志工獎勵暨服務績效

3-3-4.良好的管理辦法與執行狀況【志工招募導護老師及交通志工執勤狀況、志工訓練】

3-3-5.相關裝備保管完善

子標準 3-4:

針對學生違規、交通事故作統計,並實施輔導作為

3-4-1.學生違規資料統計與輔導作為

3-4-2.學生交通事故資料統計後續輔導

3-4-3.學校或轄區交通事故統計資料

3-4-4.分析事故特性態樣(如時間、空間、違規型態、碰撞型態等),且能運用於教育宣教工作

子標準 3-5:

規劃家長接送區與愛心服務站,且能鼓勵學生步行通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