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苓雅國民中學班級教室觸控大屏顯示器使用管理實施要點
115年3月3日校務會議通過
一、目的
為有效運用教學設備,提升教學品質,並確保班級教室內觸控大屏顯示器(以下簡稱大屏)之妥善保管與正常運作,特訂定本要點。
二、管理權責
1、設備組:負責全校大屏之硬體維護、軟體更新及帳號管理。
2、導師:負責督導該班學生正確使用大屏,並保有該班大屏使用之最終裁量權。
3、任課教師:於上課期間負有指導與監管學生使用之責。
4、設備股長(或指定負責人):負責每節課後的關機/休眠確認、遙控器保管及設備異常回報。
三、使用規範(針對網路與破壞防範)
1、開放使用時間
原則:僅限於「任課教師在場之課堂時間」或「經導師核准之特定時段(如午休影片欣賞)」使用。
下課管制:下課時間、打掃時間及無人看管時段,大屏應處於「關閉」或「鎖定」狀態,黑板也應處於「關閉」狀態。嚴禁學生私自開啟做為娛樂用
途。
2、操作與硬體保護
‧操作時請使用專用觸控筆或手指指腹,嚴禁使用粉筆、原子筆、指甲或其他尖銳硬物敲擊螢幕。
•淨空區域:大屏前方及兩側1公尺內為淨空區,嚴禁在此區域進行追逐、打球、丟擲物品或揮舞掃除用具,以免誤擊面板。
•禁止任意插拔大屏後方之電源線、網路線或各類傳輸線材。
3、網路與軟體使用規範
•教學專用:大屏之網路功能僅供教學輔助使用。嚴禁學生利用大屏瀏覽與教學無關之網站(如:遊戲網站、社群媒體、色情暴力網站等)。
•帳號安全:嚴禁學生擅自登出學校公用帳號,或登入私人 Google/Youtube帳號,以免個資外洩或瀏覽紀錄混亂。
•安裝限制:未經資訊組或設備組授權,禁止自行下載、安裝或刪除任何應用程式(App)。
四、借用與保管流程
1、遙控器/觸控筆管理:請由各班導師指定存放位置,並由設備股長統一管理。
2、線材管理:相關hdmi及觸控線請務必整理整齊,嚴禁散落地面,以免因人為踩踏損壞。
3、螢幕保養:若螢幕有髒汙,請勿使用濕抹布擦拭,請用設備組發放之專用擦拭布擦拭。
五、損壞賠償與罰則
1、人為損壞賠償:
•若因違反規定(如:下課嬉戲丟球、使用尖銳物)導致大屏損壞(含螢幕破裂、線材斷裂),行為人須負全額維修或賠償責任。
•若無法查明特定行為人,但確認為班級共同嬉鬧造成,則依校規處置並召開協調會討論賠償事宜。
2、違規懲處:
•擅自上網玩遊戲、瀏覽不當網頁者,依校規進行懲處。
•其餘違規情節嚴重或屢勸不聽之班級,依校規進行懲處。
六、異常通報
若發現大屏故障、無法觸控或玻璃破裂,應保持現場原狀,並立即由設備股長通知設備組,切勿自行拆卸維修。
七、 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