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借用要點

苓雅國中平板借用要點

1、本設備提供教師教學及學生數位學習之用途,禁止使用於非學習活動 及違法行為。

2、以「班級」為單位借用,需整批借用及整批歸還。

3、借用前需至校網上的設備預約頁面進行預約。

4、請教師先行至校網苓雅資訊服務-「生生用平板」專區,提前學習設備使用方式

5、借用期間請教師指導學生務必保護好借用之載具,勿摔、碰撞機器本體及拆卸機體(含配件)及變更系統原始設定,並遠離食物、熱
源、水源、尖銳物體,以免損傷載具表面及造成設備故障。

6、請教師指導學生勿自行更換已安裝預設之作業系統及應用軟體及下載非法軟體。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資通安全管理法、智慧財產
權、臺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及國際網際網路規範等相關法令。

7、歸還前請教師指導學生務必確認學習載具狀況及使用者已登出個人帳號,並依照平板編號排列。

8、如有因人為因素導致設備損壞或無法正常運作等情形,若發生損壞、汙毀、遺失等情形,應主動通知學校,並釐清損壞問題。

9、造成損壞者應負賠償責任(以賠償原設備為原則;如賠償原設備有困難者,得以新款設備取代或賠償原設備之原價款)。

10、本要點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及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處理。

11、相關遺失或損壞處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