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當地化甄試設籍條件,須符合下列設籍情形之一:
報名時符合本人在籍且連續2年6個月以上。
本人或父母之其中一人累計設籍5年以上且仍在籍(累計設籍以同一人設籍時間計算,不得多人累計;如為養父母者,自收養關係生效日起計算)。
(2)學業成績條件,須符合下列標準:
台電指定修習科目(如:機械原理、基本電學或電工原理)成績各在6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