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條件

本班學生畢業後選擇就業者,須符合:(1)台電公司用人當地化甄試設籍及(2)學業成績條件並(3)參加公開甄選,依台電公司南區錄取名額擇優錄取。

(1)用人當地化甄試設籍條件,須符合下列設籍情形之一:

  • 本人在籍且連續3年以上。
  • 本人或父母之其中一人累計設籍10年以上且仍在籍(累計設籍以同一人設籍時間計算,不得多人累計;如為養父母者,自收養關係生效日起計算)。

(2)學業成績條件,須符合下列標準:

  • 二年級下學期及三年級上學期之學業平均成績各在70分以上,或名次排列各在班上前四分之三以內。
  • 台電指定修習科目(如:機件原理、基本電學或電工原理)成績在6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