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指在地面上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拆除構造物與其所屬設備及改變自然環境之行為,包括建築、土木、水利、環境、交通、機械、電氣、化工等。
【財物】指各種物品、材料、設備、機具與其他動產、不動產、權利、軟體或物品租賃、物品訂製(例如製作網頁、模型)等。
【勞務】指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研究發展、營運管理、維修、訓練、勞力等。【工程前】委託辦理規劃、設計、監造及專案管理亦屬之。
依逢甲大學採購作業要點第二點略以:本要點所稱採購,包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三種。採購兼有二種以上性質者,依其性質所占【預算金額比率最高者】歸屬之。(2022.12.07更新)
公版契約全文可參看契約全文。
如有【公版契約】及【採購規格說明/招標規範】以外的付款方式、保固金或履保金發還方式等,請填於特殊履約條件欄位。
決標後廠商若有未列於原報價之額外履約條件、承諾等,應請廠商將此額外履約條件列於決標後單價分析表。
契約簽訂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陳小姐,分機2324。
最後更新:202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