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依本校採購作業要點第14點略以:【採購預算金額】新台幣50萬元以上者,應簽訂契約;未達50萬元者,得視單位需求簽訂契約 。
本校10萬元以上之採購案,於議價完成後廠商皆須簽署承攬同意書,視同該案之簡約 。
A.自109學年度起,採購契約統一由採購保管組製作,申購人僅須配合填報採購相關資訊即可。
「採購契約工作平台」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mail.fcu.edu.tw/purchasecontract
採購契約工作平台已詳列簽約資訊,如有其他問題,請依平台作業規定。
上述規定僅適用經由採購會議議價之採購案件,非屬此類型者,亦須辦理簽約者,其契約範本詳採購契約範本。
A. 應於採購會議紀錄核定日後(政府採購法為決標公告日後)10個工作天內完成簽訂,有關上述會議紀錄,請洽採保組採購會議承辦人葉銘貴先生。
A. 分成廠商與學校兩方說明:
廠商:依規定應繳納契約價金千分之一的印花稅,由廠商依印花稅法繳納。
學校:得依印花稅法第六條免繳納印花稅。
A. 履約保證金是為規範廠商能夠確實履約,以保障本校權利;部分勞務採購視其性質,亦得免繳。但若為本校重大採購案,得由連帶保證廠商進行擔保,惟連帶保證廠商亦須進行資格審查。
本校重大採購案定義:新台幣1000萬以上之工程、財物採購及500萬以上之勞務採購。
連帶保證廠商資格審查:需檢附該公司組織章程(不須放入契約),條文中須有得對外保證字樣,方具作保資格。
100萬以下之勞務採購:
應繳履約保證金:委託製作產出作品的採購案,例如:網頁平台建置、影片拍攝、音樂剪輯等需要後續溝通調整修正及可能產生著作權等勞務採購。
得免繳履約保證金:一次性且無後續維護需求之採購案:如現有資料庫的資料匯出;資料蒐集分析調查;設備保養維護等。
A. 分述如下:
【履約保證金】契約總金額的10%,是用來規範廠商確實依照招標條件履行契約,應於【契約簽訂前完成】。廠商確實履約/交貨/完工並驗收通過,申購單位即可簽文退還廠商(詳細退款程序請洽財務處)。
【保固保證金】契約總金額的5%,是用來規範廠商在保固期間做好保固事項,應於本校【支付尾款前】繳交。申購單位應先與廠商確認保固金繳納方式為(1) 直接從學校應付款項中扣除或(2) 廠商另行繳交。與廠商確認後,於請款/核銷時載明廠商繳納方式,以便後續作業(詳細退款程序請洽財務處)。
A. 通常為一次性發回,但如為多年期契約,可以分期發還。申購單位應留意以下事項,與廠商協商發還期數、發還方式。
每期發還皆須由申購單位進行請款作業流程(詳細作業程序請洽財務處),請考量行政負荷。簽訂契約前先約定分期數、每期發還多少比例或多少錢?每一期發還,學校的審核條件及需審核的文件為何?
【履約保證金發還時間】廠商確實履約/交貨/完工並驗收通過,申購單位即可簽文(送會總務處、秘書處)退還廠商;【保固保證金發還時間】保固期滿後無待解決事項,申購單位即可簽文退還廠商。請務必先與廠商確認要如何繳交或發還保證金(參考Q6),以免造成廠商作業困擾或是耗費學校重新處置的行政作業時程。
詳細簽請發還保證金之行政作業及流程,請洽財務處(依經費業管類別,由不同人員負責)。
A. 除廠商及本校秘書處正本各一份外,其餘副本份數由廠商及申購單位視需求印製。
A. 依據不同的契約類型需檢附不同的文件,所需文件將於填寫契約初稿後,由採購保管組依據契約類型提供契約附件檢核表,申購單位依檢核表檢附相關文件即可。
A. 採購契約簽訂是廠商與學校雙方的約定,故為全案總額的契約簽訂,所以只能簽訂全額契約。補助單位可依契約附件之單價分析表查知實際款項,再由其內部進行拆帳。
A. 可參考契約變更(不含未使用本校契約範本者)。申購單位應簽文申請展延(檢附相關文件),並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廠商。書面通知方式得以【函】或【附約】方式進行,書面函及附約份數依原契約數量,並應將附約(函)與原契約一同存置(包含存置於秘書處之契約正本)。
A. 不行喔!廠商投標即表示同意招標規格所列各項條件,所以無法更動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