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業國中慶祝三十週年校慶園遊會實施辦法
一、主旨:
1.提升學生學習適應社會消費能力及增強籌備活動之能力。
2.指導學生建立公平交易及消費之觀念。
3.落實品格教育核心價值。
4.結合交通安全宣導、犯罪預防宣導、婦幼安全宣導、雲端發票及稅務宣導。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協辦單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本校各處室、各學習領域
四、活動內容:
1.活動時間:114年12月13日(星期六)
2.攤位申請:一、二年級每班設一攤位,各處室及三年級各班自由申請是否設攤。
3.活動地點:操場
4.攤位參考內容:
(1)遊戲:遊戲項目性質以強身、益智、有趣、創意為主,不得從事丟水球、射飛鏢、賭博等危險及不良風俗活動,一經發現即刻制止。
(2)物品:販賣各類生活用品。
(3)跳蚤市場:秉持「愛物惜福」之精神,販賣各項二手物品。
(4)美食市集:歡迎家長協助製作美食,例如異國風味、創意小吃、臺灣本土美食等。
5.請各班發揮創意自行構思攤位內容,可參考上述建議擇一辦理或採混合方式辦理。
五、活動時間分配
項 目 地 點 時 間 負責單位
各項準備工作 各場地 8:00~09:30 各班導師
園遊會 園遊會場地(操場) 09:30~14:30
場地清潔打掃 教室、園遊會場地 14:30~15:30 衛生組
六、活動規定:
1.操場攤位帳篷由學校搭建,沿著跑道搭建。
2.每班攤位所需物品請由各班準備,攤位佈置請利用課餘時間進行。
3.佈置工作應於當日上午9:30前完成。
4.各班可設計邀請卡及海報,經導師審查後發放,若需張貼不得使用雙面膠及泡綿膠。
5.園遊會活動後,各班須將活動場地恢愎原狀,各攤位器材、環境及海報等應清除整理乾淨,檢查未通過將扣攤位評分總分並通知各班依規整理完成始得放學。
七、經費處理:園遊會以現金交易,班級攤位收支請列明細,交導師簽章後公佈於班級公佈欄。
八、注意事項:
1.園遊會各攤位可使用明火,但為維護為維護操場草皮,禁止使用木炭。
2.加熱能源及器材,需留意安全。
3.園遊活動有安全上之顧慮或情況發生時,請迅速與師長聯繫。
4.園遊會當天,穿著學校服裝,不得穿便服。
5.秉持環保精神,各班儘量減少使用一次性容器。
6.不得由外面廠商借攤販售,違者對負責同學銷卡處份。
7.校慶當日營養午餐採精緻化菜色,提供較高品質食材作料理,仍請班級於規範時間內派員抬回班上;同時設有"營養教育活動"攤位,以趣味學習方式,增添校慶學習歡樂。
九、獎勵:
1.園遊會由評審老師進行評分,各年級選出創意設計攤位3個班、行銷經營攤位3個班。
2.獎勵:總分最高者分年級錄取優勝班級,頒發獎狀並由家長會頒發獎金1000元。
3.九年級申請設攤班級數超過一半(9個班含)才進行獎項評選。
十、本辦法呈請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