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國民體育法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 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體育班課程實施規範
二、規劃特色:
1.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領域節數與普通班相同。
2.藝術、綜合活動、科技、健康與體育等四大領域,依據『第四學習階段(國民中學),各學習領域中之各科目,均應
於學習階段中安排授課節數。』規劃辦理。
3.依據三學年度總體課程計畫,安排當年度入學新生三年課程規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