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發展:依原教法及十二年國民基本 教育課程綱要規定,應提供學習原住民 族語言、歷史、科學及文化之機會,並得依學校地區特性與資源,規劃原住民族知識課程及文化學習活動,導引學校融入領域課程或結合彈性學習課程,辦理原住民族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