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員計算說明:
1.領域分科授課者,分科派代表。
2.綜合領域全員參加;藝術領域採分區辦理,113、114輪流參加,基本上全員參加,但每校上限八位。
3.其餘領域人數每4人為一單位,採無條件捨去法,每一單位派出2位老師,上限8位。
4.各校人數由各校教學組回報統計,建議以領月薪教師為主。
5.支援資優英、數、自等領域教師,依各校領域教師人數設定規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