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一) 環境教育法第19條
(二) 本校107學年度行事曆。
二、 目的:
為達到校園垃圾減量之目的,遴選熱心服務、負責之學生,編組成樂利國小環保小尖兵,以培養學生愛護環境、愛護地球的環保行為。
三、辦法:
(一)值勤時間:學日之每個星期一早上8:00~8:30。
(二)活動地點:樂利回收場。
(三)參加對象:
由本校六年級各班導師遴選出2名熱心服務、對環保有熱忱之學生,組訓後派用服務。
(四)活動內容:
1.發下報名表,由六年級導師選出適合之學生。
2.組訓內容:熟悉常見之資源回收之分類,並且分工負責不同資源垃圾之整理與檢查。
3.現場由資源回收志工協助指導操作,為期一個月之觀察期,符合標準者,正式納入環保小尖兵團隊。
(五)獎勵:
根據每個人的服務時數,選出累積時數前5名,於學期末頒發獎狀或獎品予以鼓勵。
四、本計畫由會相關處室,並經校長核可後實施。
衛生組: 學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