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優先:需要協助幼兒
除原住民身分幼兒外,以設籍臺中市為限。(1)身心障礙。(2)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3)低收入戶子女。(4)中低收入戶子女。(5)原住民。(6)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第二優先:優先入園幼兒
除經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外,以設籍臺中市為限。(1)經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2)輕度身心障礙者子女。(3)公立幼兒園(含學校)、非營利幼兒園及無償提供土地建物辦理非營利幼兒園之機關及公立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之ㄧ親等直系血親幼兒 (限就讀其 一親等直系血親所任職之校(園))。(4)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5)幼兒家庭有同胞兄弟姊妹三人以上者。(6)當學年度原園直升幼兒之弟妹(不包括前學年度畢業生之弟妹)校址:41247 臺中市大里區立新街338號 No.338, Lishin St., Dali Dist., Taichung City 412, Taiwan (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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