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路竹高級中學自然科能力競賽實施計畫(國中部)
一、依據:高雄市立路竹高中教務工作計畫。
二、宗旨:加強科學教育,實施正常教學,充實並正確使用實驗儀器設備,並由科學
實驗中激發學生探究問題與興趣,培養創造思考能力。
三、競賽科目:自然學科。
四、參加對象:
本校國三學生為主,國一、國二學生參加需經任課教師核可。
五、競賽方式及試題範圍:
(一)競賽方式:筆試100%。
(二)科目:理化科、生物科(每人至多報考壹科)。
(三)命題範圍:以國民中學課程教材範圍為原則(國一至國三),並得包含部份相關
基礎科學及理論性題目,以評測參加者潛能。
六、競賽日期: 年 月 日(星期 )下午第7、8節。
七、競賽地點:
八、評審:
教務處成立評審委員會,由校長聘請本校國中部自然科教師擔任委員進行評選。
九、報名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十、報名地點:
請服務股長於 月 日放學前將報名表送交至教務處設備組辦公室。(每人至多報
考壹科)。
十一、獎勵:
(一)依評審委員決議錄取六名與佳作2名。
第一名小功乙次、獎狀乙紙。 第二名小功乙次、獎狀乙紙。
第三名嘉獎貳次、獎狀乙紙。 第四名嘉獎乙次、獎狀乙紙。
第五名嘉獎乙次、獎狀乙紙。 第六名嘉獎乙次、獎狀乙紙。
佳作 嘉獎乙次、獎狀乙紙。
(二)第一名代表本校參加高雄市自然科能力競賽。
(三)經報名後無故棄權者,送請學務處懲處。
十二、注意事項:
(一)參賽學生一律由設備組辦理登記公假。
(二)參賽學生一律在競賽時間前至競賽地點就位,準備競賽。
(三)參賽學生可帶原子筆、鉛筆、三角板、橡皮擦、量角器及電子計算機等基本
文具,不得攜帶其他物品進場。
(四)參賽學生務必遵守考試規則,違者扣競賽總分。
十三、本計劃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