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圖書館

圖書/非書資料借閱要點

111.3.8圖書館管理委員會修正通過

一、依據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圖書館使用手冊借閱規則修訂辦理。

二、目的:

(一)提高圖書館經營管理效能。

(二)方便宣導全校師生正確使用圖書館館藏。

三、借閱規則:

(一)只限館內閱覽,不提供外借:

1.工具書、參考書

2.當期雜誌、報紙

3.漫畫

4.本館認為不宜借出之圖書資料。

(二)本校正式編制內及退休之教職員工借還書及非書資料,依下列要點辦理:

1. 圖書每人可借10冊,期限30天,可以預約。

2. 非書資料每人可借4片(卷),可以預約。

3. 借閱期滿,應即歸還;逾期歸還,將自動停權逾期日數。停權逾期日數超過上限日60日,且經3次逾期催還不理者,得自上限日之翌日起停止借書(非書資料)權利6個月。

(三)本校學生借還書及非書資料,依下列要點辦理:

1. 圖書每人可借5冊。

2. 非書資料每人可借2片(卷)。

3. 借閱期滿,應即歸還;逾期歸還,將自動停權逾期日數。停權逾期日數超過上限日60日,且經3次逾期催還不理者,得自上限日之翌日起停止借書(非書資料)權利6個月,另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辦理。

4.憑學生證借閱。

(四)館際合作人員依下列要點辦理:

1. 圖書每人可借5冊,期限21天,不可預約,亦不可續借。

2. 非書資料每人可借2片(卷),不可預約,亦不可續借。

3. 借閱期滿,應即歸還;逾期歸還,將自動停權逾期日數。停權逾期日數超過上限日60日,且經3次逾期催還不理者,取消借書權利。

(五)借閱圖書資料時應善盡保管責任,如有遺失、損毀、圈點、評註、缺頁等情事,依下列要點賠償:

1.圖書:版本相同或最新版之圖書(含附件)或以書本定價賠償。如原書絕版,無法買到原書時,須賠2本由本館指定之同類書。

2.期刊:卷期相同或最新卷期之期刊或以書本定價賠償。

3.非書資料:最新版本或同一版本或以定價賠償。如絕版,無法買到時,須賠2片由本館指定之同類型非書資料。

4.讀者因遺失圖書資料,經繳納賠償金並領取收據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款。

(六)教職員工及代理老師、實習教師離職,學生休學或畢業離校前,須歸還所有借書,始完成離校手續。

(七)借出圖書資料如因故本館急需收回時,應於接受通知後,立即歸還。

(八)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校長核可後,開始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