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網站網址http://www.shs.edu.tw/
學校驗證碼:ksvskh
113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計畫
壹、目的
一、 提倡學生進行閱讀分享活動,並創造閱讀活動更高的附加價值。
二、 鼓勵學生網路閱讀分享,打破校園空間界限,創造網路新社區。
三、 累積學生因應大專院校多元入學方案之實力與成果。
貳、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執行單位: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輔導團
三、 承辦學校: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四、 分區召集學校:
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新北市立樹林高級中學、國立宜蘭高級中學、桃園市立大園國際高中、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國立竹南高級中學、財團法人東海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彰化縣私立精誠高級中學、國立員林高級中學、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北港高級中學、國立嘉義女子高級中學、國立北門高級中學、私立陽明高級工商職業學校、高雄市立高雄女子高級中學、國立岡山高級中學、國立潮州高級中學、國立臺東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參、參賽對象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含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註冊事宜請洽承辦學校)。
肆、投稿時間
第一學期: 113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10 日中午12 時止。
第二學期: 114 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10 日中午12 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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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投稿網站
中學生網站【https://www.shs.edu.tw】陸、成績公告
一、 第一學期:113 年 11 月 20 日;第二學期:114 年 4 月 22 日。
二、 成績公告於中學生網站【https://www.shs.edu.tw】,點選「作品查詢」, 若分區召集學校尚未完成評審工作,該分區得獎公告日期順延。
柒、實施方式
一、 所有參賽作品投稿於中學生網站。
二、 閱讀書目:可自由選擇圖書閱讀
三、 比賽程序:請各校依所屬分區完成參賽,各梯次競賽截稿後,由各分區召集學校統籌辦理評審工作與公佈評
審結果。
四、 獎勵:比賽依年級評分,評審評比分為特優、優等、甲等三種等第,由執行單位頒發獎狀乙張,以資鼓勵。參賽學生資料須正確,參賽年級、參賽姓名以網路報名填寫資料為依據,上列資料有誤,取消獲獎資格與獎狀。獎狀請妥善保存,除因執行單位印製錯誤,可寄回訂正補發外,獎狀不予補發。
五、 著作權宣告:
1. 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有,並擁有結集成冊或運用於其他教育目的之權利,且公開刊登於中學生網站,不再個別通知著作人,並不得要求將作品從網站撤除,亦不支付任何稿費。
2. 因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而涉訟,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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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參賽學生注意事項
一、 首次投稿學生請先加入中學生網站會員註冊,學校登入驗證碼請洽各校負責人員,依規定填寫正確資料,完成登錄會員註冊程序,若未收到回訊、忘記帳號、密碼等參賽相關問題,煩請直接聯繫各校承辦處室負責人員,各校依其網站管理權限,協助參賽學生進行處理相關事項。基於任務分工原則,分區及全國召集單位不直接回覆參賽學生的問題。
二、 每位學生每學期僅能投稿一篇作品,每篇作品須為單一作者,不接受聯名投稿。
三、 參賽作品限未曾在校外出版、發表或獲獎,如有違反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四、 參賽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改編、譯自外文、頂用他人名義參賽。如有違反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通知學校,並於下個梯次停權一次,若累積二次則永久停權。作品若得獎則取消資格,追回獎狀。
五、 文章內容不以任何AI工具生成。
六、 文中「二、內容摘錄」須註明文字出處之頁碼;「三、我的觀點」若有逐字引用資料須加引號(中文用「」,英文用 ” ” ),否則視為疑似抄襲:每次引用字數不得超過50字(不含標點符號),若超過 50字視為格式不符。
七、 參賽學生須繳交切結書至各校承辦處室備查。
八、 請儘早完成投稿,避免網路壅塞,無法完成投稿,喪失比賽機會。
九、 投稿參賽步驟請參閱中學生網站「閱讀心得寫作比賽」。
十、 參賽作品於投稿完成後、競賽截止之前,可進行刪除或修改文章重新投稿作業。
十一、 參賽學生資料須正確,參賽年級、參賽姓名以網路報名填寫資料為依據,上列資料有誤,取消獲獎資格與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