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後請假方式:
無論住宿生、非住宿生,課後課程如需請假,請至中學樓二樓學務處舍務組領取紙本假單,住宿生請使用白色假單,非住宿生請使用綠色假單。
二、課後請假流程:
請按以下順序簽核:導師(聯繫家長 )→ 教務處教學組 → 推廣中心(如無樂團或樂器個別課者毋須簽核此欄位)→交通車 (至舍務組打電話 ) → 舍務組再次跟家長電話確認
三、 注意事項:
1. 請假手續須於當日15:15前辦妥,逾時不受理亦不准假。
2. 樂團及樂器個別課請假手續須於當日10:35前至推廣中心辦妥,逾時不退費。
3. 完成請假手續後方可離校,不假外出且家長未以電話告知請假者,按情節輕重予Detention以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