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本校學生安全、舒適與相互尊重的學習環境,培養住宿生自治自律態度,維護學生宿舍生活品質,滿足學生學業上個別需求,進而提升學業表現,特訂定本辦法。
設立目的:為規範學期中週五與假日、寒暑假輔導期間,學生宿舍之申請、管理與收費等事宜,特訂定本要點。
有『規』、『矩』才能成方圓,團體要訂定規範,方可建立起有秩序、整潔、禮貌的生活作息,同時也是學習『尊重』他人。強迫成習慣、習慣成自然,請同學共同配合宿舍生活的常規,從生活細節開始,讓自己成為有氣質、有教養的貴族。
為有效增進學業表現,特此開放每日晚間 9 時 30 分~12 時 00 分夜間自習,使有志向學之住宿生擁有完整的讀書時間,不受打擾致使學習中斷。
學生自治會在「宿舍運動時間開放健身房」議案通過後,將開放住宿生們於晚間體能活動時間(20:20-21:00)使用體育館 3 樓健身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