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掌
★擬辦:
★擬辦:
一、管理校地。
一、管理校地。
二、購置財產、保險、報廢及廢品處理。
二、購置財產、保險、報廢及廢品處理。
三、辦理物品之採購比價招標。
三、辦理物品之採購比價招標。
四、辦理車輛之購置、維護、報廢。
四、辦理車輛之購置、維護、報廢。
五、辦理防空防護設備。
五、辦理防空防護設備。
六、辦理僱用警衛人員等相關事宜。
六、辦理僱用警衛人員等相關事宜。
七、辦理場地租借管理要點之訂定事項。
七、辦理場地租借管理要點之訂定事項。
八、僱免與管理技工工友(含臨時雇工)。
八、僱免與管理技工工友(含臨時雇工)。
九、辦理營繕工程計畫之擬議、招標、比價、訂約、監督、管制與驗收。
九、辦理營繕工程計畫之擬議、招標、比價、訂約、監督、管制與驗收。
十、維修管理眷舍。
十、維修管理眷舍。
十一、辦理替代役事項。
十一、辦理替代役事項。
十二、辦理安全管理要點之訂定與修訂(學生事務處會辦)。
十二、辦理安全管理要點之訂定與修訂(學生事務處會辦)。
十三、辦理災害預防、災害發生、搶救與辦理善後等事宜(各處室協辦)。
十三、辦理災害預防、災害發生、搶救與辦理善後等事宜(各處室協辦)。
十四、辦理技工工友之考核業務(各處室協辦)。
十四、辦理技工工友之考核業務(各處室協辦)。
十五、辦理教職員工交通補助費申請事項。
十五、辦理教職員工交通補助費申請事項。
十六、辦理教室、辦公廳所之分配、布置、設備、檢修等事宜。
十六、辦理教室、辦公廳所之分配、布置、設備、檢修等事宜。
十七、其他有關事務事項。
十七、其他有關事務事項。
十八、辦理財產清點、登記、保管、檢修、分配撥補及增減之造報業務。
十八、辦理財產清點、登記、保管、檢修、分配撥補及增減之造報業務。
十九、辦理布置與接待典禮會場事宜。
十九、辦理布置與接待典禮會場事宜。
廿、其他交辦事項。
廿、其他交辦事項。
★核定:
★核定:
一、辦理物品保管與分發使用及登記。
一、辦理物品保管與分發使用及登記。
二、辦理電話水電之管理及推行節能減碳措施。
二、辦理電話水電之管理及推行節能減碳措施。
三、辦理勞保、勞健保業務。
三、辦理勞保、勞健保業務。
四、發給工友服務証明。
四、發給工友服務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