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業務-學生卡

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數位學生證(學生卡)停止發行新卡。遺失補發部分,依現行方式持續辦理。

處理方式如下:

一、109學年以前已持有市民卡—學生卡的學生卡片遺失時處理方式如下:

(一)已開卡者:至一卡通官網線上申請補發。

(二)未開卡者:以紙本方式申請,由學校協助申請或家長直接向一卡通申請,相關申請表件,麻煩學校協助提供。

二、110學年以後要申請市民卡之學生,均向區公所申請優待卡,說明如下:

1.申辦資格:

(1)兒童優待卡:設籍本市年滿6歲以上未滿12歲之市民(卡片優惠效期至民眾生日滿12歲前一天止,效期屆滿後轉為一般卡)。

(2)青少年優待卡:設籍本市年滿12歲以上未滿19歲之市民(卡片優惠效期至民眾生日滿19歲前一天止,效期屆滿後轉為一般卡)。

2.申辦方式:

(1)線上申辦:因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平息建議市民優先至臺南市市民卡官網(https://tncard.tainan.gov.tw/web-card_fill/)申請線上辦卡。

(2)臨櫃申辦:符合資格民眾持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及二吋半身脫帽彩色照片,至本市各區公所臨櫃申辦。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陪同辦卡或由法定代理人攜帶未成年申辦人之印章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代辦。


110臺南市市民卡授權書.pdf
110學生卡票卡處理申請單.pdf
110學生卡公文.pdf
110製卡申請表格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