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掌
FUNCTIONS
主席职权
本会的合格领导者, 负责策划一切会务工作。
代表首席指导老师主持/召开一切会议, 并签署及核对有关会议记录。
提供解决和帮助的提议,给予在会务中所面对的问题。
执行与督导各个执委,是否有效执行其责任与任务。
副主席职权
协助主席执行、解决、策划与安排其相关的任务与职责。
文书职权
掌理本会会籍管理、文书、团体/学会印章。并包括其他数据的保管, 加上各组工作检查等事项。
须得负责每次会议的记录工作。
有关一切会议中之议程及议决案,须记录在文书簿中。须经过文书、主席与指导老师查核,证明无误后方可签名。
所有的会议记录,必须在会议结束后的三天内,呈交于首席/指导老师和主席。 请于五日内把有关记录,呈交联课活动处作为审阅之用。
要负责填写 「团体/学会活动报告记录」表, 经由指导老师查核无误后。附上签名作证, 才呈交于联课处作为审阅之用。
在联课活动进行的时候,请及时点名出缺席的学生名字和人数。
负责撰写「常年报告」, 交由指导老师审查。 并在会员大会上呈报,才能进行接纳并通过的流程。
总务职权
掌理本会之庶务工作等事项。
在会议开始前的一个星期,准备妥当所有必用用具、材料、器材等。
点要和文书保持联络, 以便可以及早派发会议通知书于会员们。
有关会议通知书,必须在还未召开前三天。派发给有关委员, 如因有紧急事项须召开时, 就不在此限制内。
请协助和帮忙文书,办理本会的活动申请事项。
财政职权
掌理本会的经费收支和报告
本会基金一律由财政保管, 若款项超过 RM50, 则须存入银行。并由指导老师联名开设银行户口,存入款额。
如果每位委员如欲支出超过RM10, 须先获得指导老师、主席或财政。其中的任何一位的签名和同意,才能取款。
一切的款项收支,一定得详细的记录在财政记录簿中。
财政每月须呈上财政纪录簿于指导老师、主席及查账进行审查。 并于每月的五日之前, 呈交「月份财务报告」于联课处进行审核。
一定要在会员大会上,报告有关的财务状况于会员们了解。
查账职权
负责查核本会的收支账目,详尽查实并证明无误后,签名证实正确。
学生指导职权
本会设有学生指导**至**名不等,指导学生在进行过程中,面对的难题。
学生指导是由首席/指导老师或是执委会委任。
学生指导的任务,由团体里的历任领导或资深之会员担任。
学生指导可以列席执委会议,提供适合的建议,但无权做出政策性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