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光電球場以長租租借及校內球隊練習為主,詳細說明如下。
申請外租:請洽本校總務處(分機229)。
本校光電球場依新北市政府辦理市管案場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辦理國有不動產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租案,由廠商預先無償建置太陽能光電屋頂,之後由每月發電賣電所得支應外,場租費收入亦是場地維護的經費來源,並未向上級單位申請任何補助款。況且,本校有高中及國中籃球隊共六個年段學生,室內訓練場地不足,經常不定時使用光電球場,容易產生與民眾搶球場之情形。
因此,本校光電球場是以校內球隊訓練及長租付費為主,學校其它活動空間如操場、跑道、排球場等均開放給民眾使用,並無違反相關規定。
為避免民眾誤認為是室外公共球場,光電球場將逐步改為半室內球場,維護成本增加,將依本校室內場地(如樂活館、演藝廳等)租借管理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