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新租.、續租戶注意事項 

1、 簽約及繳(退)保證金注意事項:

(1)    退租戶:於114年12月26日前,填寫「退還車位保證金申請書」繳交至總務處,需攜身分證、印章、退款用存摺帳戶,以匯款方式退款或至親自總務處領現(備註:因應會計年度作帳,領現金或轉帳者,請於115年1月12日後至總務處領現或轉帳至戶口)。

(2)    新租戶:於112年12月24日前,填寫「租用契約」繳交至總務處,需攜身分證、印章、行照,並攜帶保證金5,000元和1-3月租車費7,500元,共計12,500元。

(3)    續租戶:於112年12月24日前,填寫「租用契約」繳交至總務處,需攜身分證、印章、行照,並攜帶1-3月租車費7,500元(保證金延用)。

2、 繳交鎖頭及鑰匙注意事項:

(1)    退租戶:務必於112年12月31日中午12時「前」將鑰匙繳回本校警衛室,並於晚上24點前將車位空出

(2)    新租戶:於113年1月1日至本校警衛室,領取鑰匙。

(3)    續租戶:務必於112年12月31日中午12時「前」將舊鑰匙繳回本校警衛室。另113年1月1日至本校警衛室,領取新車位鑰匙。

3、 113-114年停車繳費方式,繳費方式提供:

(1)匯款方式,臺灣銀行板橋分行004-93010902700416,匯後請電(22498566轉223)通知匯款帳號後5碼。

(2)上班日至總務處繳交。